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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新规:平房胡同垃圾明确管理方

2017-05-25 17:03:04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刘可

每天,我们的城市要产生2.38万吨的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要扔掉一公斤垃圾。多年以来,生活垃圾分类一直是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头戏之一。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将印发出台《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垃圾混运、平房和胡同垃圾清运难等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胡同垃圾由产权单位负责

根据即将公布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创建,16个区都将全面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每区至少要有一个街道参与试点,其他街道至少有一个社区作为试点,将持续到“十三五”末期。示范片区内的所有垃圾责任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商场超市、小区的物业公司等,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情况将被纳入物业的考核标准,以此推动物业公司更好地进行社区垃圾分类。

目前,本市城六区特别是东西城核心区,仍然有很多平房、胡同没有引入物业管理模式,客观上造成垃圾管理工作的不便,一直是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的难点、“死角”。对于这类区域,《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房屋产权管理单位将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没有产权单位的胡同平房由属地街道办负责管理。

据了解,随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各区街道都在努力探索垃圾分类新模式。例如西城区新街口街道计划以西四北六条和七条为基础,探索平房区垃圾分类的管理新模式。新街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九红介绍,“想采取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例如,在胡同口等区域分时段划分垃圾投放点,由专人专车进行清运。“早上6点半到8点、下午5点到7点是上下班高峰,也是扔垃圾的集中时段,鼓励居民把垃圾扔到街巷口,这样胡同干净了,清运也方便了。”同时,将借助街长、巷长、网格员、保洁员等力量,对胡同、平房区的卫生环境进行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脏乱差及时清理。

鼓励群众举报混装混运

每天早上8时许,一辆蓝白色的小货车都会定时开到西城区玉廊东园小区的北门,车身上清晰地印着四个字:厨余垃圾。这是西城区专门成立的厨余垃圾清理车队,司机冯庆杰麻利地把厨余垃圾桶挂上自动链条倒入车厢,运往厨余垃圾中转站。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升效率、杜绝混装混运,西城区今年计划加强街道纯电动厨余垃圾收集车配置力度,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厨余垃圾清运公司和车队定时清运。

对于垃圾混装混运,《实施意见》中也提出要加强监管。“垃圾运输目前主要是企业单位上门收取、运输或物业运输到垃圾楼两种方式,关键是要抓住这两个渠道。”市城管委固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城管委和相关部门、企业也将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严控“混装混运”现象。

生活垃圾分类设独立监督员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即俗称的“绿袖标”,设立于2010年5月,最初是在600个小区试点,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指导。当时是要求各区县自筹资金,每名指导员每月不低于600元补贴,采用的是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目前,全市“绿袖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已经超过20000人,分布在全市3700余个试点小区,负责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为了更好地推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建立“一长四员”制度,引导市民对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投放。市城管委固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长是楼门长,四员分别是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分拣员和监督员。其中,楼门长负责整个单元的垃圾分类管理,四员则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分类负责。

(责任编辑:杨晓晨 C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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