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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业厅原副厅长获刑:我一伸手半个广西天会黑(3)

2017-04-26 18:14:00  广西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专案组调取了一大摞账册。其中,7本“不同寻常”的账本,引起办案人员注意。这7本账本中,找不到一张原始凭据,全为复印件。

通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发现一个更加离奇的细节:一本1996年的账本,制单人为“黎庆锋”,其1998年进厂,却“穿越”到1996年,担任了账本制单人。事实上,1996年至2002年6月,林纸厂并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接着,调查人员又有一个重大发现:财务人员陶智梅和莫浩锋,把应由国发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转由林纸厂来承担的一份内容请示笺上,先由国发公司副总经理洗惠英签署“转呈安总批示”,尔后安明明在请示上签了“可”字。这份证据初步表明,安明明等人存在制作假账虚增成本,达到降低林纸厂净资产的目的。对此,专案组决定请求柳州市审计局进驻,对林纸厂改制前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专案组发现,利用假账降低林纸厂净资产后,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财务人员挪用林纸厂258万元,作为安明明等10名股东入股民营国林公司的注册验资款进行验资。随后,国林公司付出很少的资金,便完成对林纸厂的改制,变成以安明明为大股东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专案组由此弄清,林纸厂改制过程中,安明明指使他人在20天内伪造了7本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假账。这也成为检察机关指控安明明等人侵吞国有资产的有力证据。

3评估价差2.3亿挪腾国家资产

“两份评估报告,一份被评估为9000万,另一份则被评估为负1.4亿元。负资产的报告用于买厂,正资产的用于卖厂。”随着柳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的出炉,这一阴一阳的评估结论,被审计部门揪住了“尾巴”——国发公司整体转让时,两次资产评估差异巨大,企业净资产差异达2.35亿余元。

原来,林纸厂改制为国发公司后,安明明担任法人代表,同时担任民营国林公司持股25%的国发公司的总经理。2006年5月和9月,国林公司分两次购买了国投公司持有的国发林公司全部股份。

2006年9月,国林公司将预收的印尼金光公司2000万元预付金,用于收购国投公司持有国发公司61.25%的股份,同时将国发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印尼金光公司。

在收购、转让过程中,安明明聘请两家评估机构对国发公司,在同一时点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国发公司经广西起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净资产价值为2.31亿余元,评估值为9000多万。而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净资产为负1.4亿多元。这一报告被用于股权及债权挂牌交易。

关键词:安明明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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