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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第一案!山西监察委对国企高管采取留置措施

2017-04-14 15:28:1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监察委“留置”措施第一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采取留置措施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此案系监察体制试点改革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案件回顾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2017年3月22日郭海就已经接受组织审查,到4月13日,山西省纪委用了23天左右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查清了违纪问题。如今,山西省纪委监委已经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新闻回顾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监察委员履行三项职责(监督、调查、处置),可以采取十二项措施(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自此,“留置”措施进入公众视野。

关键词:国企高管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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