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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古村落保护须活态传承(3)

2017-04-10 14:22:2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而且,传统民居的设计理念并不显得陈旧。西南民族大学建筑学院院长赵兵通过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宗科乡日斯满巴碉房的研究发现,这些藏族民居一般不占用平地,而是利用坡地,因地制宜,既节约了土地,又确保建筑外形优美,而且建房时充分利用当地大量的天然泥土、木、石等资源,几乎不产生建筑垃圾,“这和当今城市建设中过度耗用建材,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形成鲜明的对比”。

保护要见“物”,更要见“人”

“尽管当前古村落保护形势大好,但依然没有走出低谷,还处在落后状态。人们更多时候充当的是老房子的匆匆‘看客’。”中国古村镇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福建省文物局原局长郑国珍直言。

他说,修护好的历史建筑,利用率低下、单一乃至空置现象普遍存在,继续“空心化”。所谓的古村落旅游,多数属于“亮宝式”的村落展示,引导说明简单乏味,建设改造项目同质化明显,特别是文化传承缺乏后劲。

郑国珍认为,古村落保护,在坚持对“物”的守望的同时,更要加强对“人”的关注,“古建筑是传统村落的肌体,文化传承是古村落的精神支柱,传统村落里的人,也就是那里的生活形态、生产形态,是传统村落里的‘心脏’。只有‘心脏’跳动了,村落才有活力”。

在祁嘉华看来,古村落保护关注“人”早就有之。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晏阳初在河北保定22个村落成立“平民教育实验室”,陶行知在南京成立“中华教育改造社”,梁漱溟在山东成立“乡村建设研究院”,他们在设法复苏农村经济的同时,还兴办水利、改良耕作、修整公厕、营造环境,涉及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头绪很多,但是尊重民族传统,以教育为核心,以启发‘民智’为切入点的宗旨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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