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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烈属可享受医疗、住房等方面优抚政策

2017-04-03 13:09:1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4月1日,在吉林省通化市杨靖宇革命烈士陵园,来自通化市职业教育中心、通化市第11中学等校的500多名师生,手捧鲜花伫立在英雄纪念碑前,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共同缅怀先烈,追思东北抗联浴血奋战的英勇事迹,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丰碑长在,英魂永存。正是无数革命先烈的无私奉献,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祭扫节日,也是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传承革命传统的时间。开展祭扫烈士活动,对于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民政部门为烈属祭扫提供了相应保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提供了必要服务。

我国对革命烈士的家属有何优抚政策?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褒恤优待烈属,给予烈属相应的物质照顾与精神抚慰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不断完善调整政策,提高烈属的优待抚恤水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基本实现了依法弘扬烈士精神、褒恤烈士遗属。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依据现行法规政策,烈士虽然牺牲情形不同,但烈士身份一致。因此,烈属所享受优待政策待遇也是全国统一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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