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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辩护律师将对于欢提出精神病鉴定

2017-03-26 14:27:5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辱母杀人案”持续发酵,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已受理该案的上诉,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发布,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对于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及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于欢辩护律师殷清利表示,已经接到法院通知,将明天前往法院阅卷,同时,他将在二审中就于欢在案发时的精神状况申请司法鉴定。

辩护律师将对于欢提出精神病鉴定

今天早上,山东高院通报受理了“辱母杀人案”被告人于欢的上诉,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也被法院受理。记者联系到在二审为于欢进行辩护的代理律师殷清利,殷律师表示,已经接到法院通知,由于他是在一审结束后接受于欢家人委托代理该案件,因此要先对在案证据和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殷律师定于明天上午前往山东省高院阅卷,据其判断,该案二审会在一个月内开庭。

“是罪轻还是无罪辩护要看证据材料的情况,目前还不能确定”,殷律师说,但对于此案,他已经确定了大致的辩护思路。

据殷律师介绍,在二审期间,他会向法庭提出,对于欢进行精神病鉴定,通过技术手段,对现场证人描述的于欢的言行等证据进行分析,以此鉴定于欢在案发时,是否因为外力刺激而引发了间歇性精神病。

如果司法鉴定申请失败,殷律师说,他将根据《刑诉法》规定,向法庭申请国内权威的精神病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专家证人不是案件的一般意义上的证人,不是案件行为事实的经历者,也不是鉴定结论的作出者,而是通过专业知识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人。殷律师表示,可以通过专家证人,来证明在案发现场,于欢在当时情况下的行为是否与精神遭到刺激有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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