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安宁读大三的侬某,通过社交媒体添加到在安宁打工的黄某为好友。侬某自称“在银行上班,有钱有兄弟”,二人聊天不到24小时,便相约见面。见面后,黄某遭侬某非礼,侬某则被黄某的情人追逐,落入湖中溺亡。3月16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宣布本案可能存在程序问题而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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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聊天求见被拒
侬某是文山人,在安宁某专科学校读大三。去年4月24日晚,他搜索“附近的人”添加网友聊天。几秒钟后,跳出一个女性(黄某)头像,侬某申请添加好友。
1995年出生的黄某是云南玉溪澄江人,在老家已结婚且有孩子,数日前独自一人到安宁打工。
黄某接到添加好友申请时,正躺在出租屋里玩手机,正好无聊,没有犹豫,直接通过申请。
侬某自称安宁某高校毕业,现在昆明一家银行工作。刚聊了一会,侬某就邀约黄某见面吃夜宵。黄某没有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