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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凤酒股东“暴富术”:行贿副市长50万 获千万股票(2)

2017-03-17 08:25:20  公司秘闻    参与评论()人

公司秘闻查询了袁军晓的判决书。袁军晓曾经担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负责工业经济的副市长、渭南市副市长等职务。

袁军晓于2015年11月被查。2016年10月,袁军晓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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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中,出现了两位行贿者的名字——丁某某和郝某某。公司秘闻对比判决书提及的“两人持股西凤酒数量”与招股书的数据,可以断定,判决书中的郝某某即郝海录,丁某某即丁济民。

综合判决书的内容,2009年,郝海录找到时任西凤酒营销总经理的高波,让高波找宝鸡市副市长袁军晓帮忙,“给认购一些西凤酒的股份”。

宝鸡市国资委原主任王某华、西凤酒原董事长喻某某在证言中均称,在确定经销商认购资格和比例时,袁军晓均向他们打过招呼,“把郝海录股权的事办好”。

至于丁济民的认购过程,喻某某说,2010年股改时,按照销售业绩排名,丁济民不应获得认购资格,“袁军晓打招呼让关照丁,就给丁济民股权认购额度”。

公司秘闻查阅判决书发现,袁军晓是在与几个酒业公司高管的饭局上给喻某“打招呼”的,“袁军晓给喻某某说,让考虑一下丁购买西凤酒股份的事。”

2010年6月前后,郝海录和丁济民认购成功,两人分别得到了西凤酒240万股和92万股。

此后,郝海录为表达感谢之情,在2010年12月在西安送给袁军晓20万元;丁济民则在圣诞节和春节分两次,送给袁军晓20万元和一块9.11万元的欧米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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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郝海录和丁济民已被另案处理。据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去年9月前后,检察机关以行贿罪对郝海录和丁济民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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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闻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判决结果。

▌一旦上市,所持股票将增值千万

虽然两人已因行贿罪被采取司法措施,但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两人的股份未受到影响,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如前所述,郝海录和丁济民入股时支付的对价分别是1440万元和552万元;此外还有给袁军晓合计不到50万元的行贿财物。

而如果西凤酒能在今年下半年上市,郝海录和丁济民所持股票将价值几何?

根据巨潮资讯网数据,沪深两市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行业,其静态市盈率中位数是57.6倍。招股书披露,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西凤酒的每股收益分别是0.62元/股、0.33元/股和0.27元/股。

根据上述不同的每股收益计算,西凤酒上市后的股价分别是35.7元、19.08元和15.552元。郝海录持有的240万股,对应市值分别是8568万元、4579万元3720万元;丁济民持有的92万股,对应市值分别是3284万元、1755万元和1426万元。

最乐观的情况,西凤酒上市后,郝海录的股票增值可达7000万;丁济民的股票增值2700多万。即便是最坏的结果,两人的股票增值仍在千万元以上。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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