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孙怀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孙怀山简历
孙怀山,男,汉族,1952年7月生,江苏省涟水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1970年——1973年,江苏省金湖县农机厂工人,农村工作队队长、副指导员;
1973年——1978年,共青团江苏省金湖县工业系统团委书记、共青团金湖县委书记;
1978年——1987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干事、副处长、处长;
1987年——199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任;
1994年——1999年,全国政协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行管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中协服务开发中心(服务局)总经理(局长);
1999年——2008年,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8年——2010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0年——2013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13年——2015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正部级);
2015年——2016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正部级);
2016年——,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