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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回炉” 曾经的“生死判官”张军执掌司法部(1)

2017-02-24 16:32:55  政事儿    参与评论()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离开11年后,张军重回司法部。

多次“回炉” 曾经的“生死判官”张军执掌司法部

刚刚卸任司法部部长的吴爱英生于1951年12月,现已满65周岁。自2003年由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转任司法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以来,她在司法部已工作了13年多,期间从2005年起一直担任司法部部长

张军比吴爱英小5岁,生于1956年10月,现60周岁。他是法学专家出身,本科、研究生曾先后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曾师从著名刑法分则专家王作富。

研究生毕业后,张军于1985年进入最高法任研究室综合处书记员,从这个基层岗位做起,历任刑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于2001年底升任最高法副院长,时年45岁。

担任一年半的最高法副院长之后,张军于2003年调任司法部副部长,此后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法学家马克昌,获法学博士学位。

马克昌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2011年6月因病离世。

“政事儿”注意到,张军当年曾特意赶到武汉,参加了马克昌的遗体告别仪式,之后发表悼念文章《恩师睡去何时醒来》,回顾师从马克昌的过往,“2005年,我在司法部工作岗位直接考取马老师博士研究生,先生的博学、严谨、亲切,让我有了更直接、更深切的感受和体会。《非私有制经济:刑法的规制与保护研究》是先生定下的博士论文题目。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刑法、落实宪法,是先生指点的思想。

在司法部副部长任上,张军干了两年,之后于2005年8月“回炉”最高法,再次走上最高法副院长岗位。

“政事儿”注意到,张军二度“回炉”最高法,有一个重要背景: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的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的回归,被认为是中国死刑审理制度最重大的一次改革。

当年,为保证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不会错杀,最高法紧锣密鼓搭建了死刑复核强大阵容。这些负责复核死刑案件的最高法审判员们,被称为握有生杀大权的“生死判官”。

张军即为首批“生死判官”之一。

按照流程,各省的死刑判决上报最高法后,要先后经过最高法刑庭、合议庭等部门的复核,然后由主管副院长核准,最后由院长统一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可见,在死刑复核的流程中,最高法的主管副院长担任重则。

2005年8月重回最高法副院长岗位的张军,就是负责核准死刑判决的主管副院长之一。

多次“回炉” 曾经的“生死判官”张军执掌司法部

“政事儿”注意到,2007年最高法刚收回死刑复核权时,张军接受访谈时曾如此解读此举的意义,“同样是犯了可以判处死刑的罪,但是,有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比方说,拦路抢劫。不分时间地点对象,这个杀人害命,必须依法严惩。还有一些属于邻里家庭纠纷。激愤之下,失手伤人,有的呢是间接故意,有的可能是激愤之下直接故意杀人。那么,原则上应该考虑可能判处死缓的,不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能够判处无期徒刑的,就不要判处死刑。更有利于邻里之间今后和睦相处,更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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