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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称北京严管大妈跳广场舞:音乐音量过大或遭重罚

2017-02-24 02:19:14  参考消息    参与评论()人

中老年人群跳跳广场舞新华社记者李俊东摄

参考消息网2月24日报道港媒称,根据即将于3月1日开始生效的一项新规定,那些在北京公共场所跳广场舞,播放音乐音量过大的人将面临重罚。

据香港《南华早报》2月22日报道称,上个月批准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由集体或个人组织的户外健身运动不得干扰公共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条件。

北京市政府说,那些违反这一条例的人将受到警告、罚款和拘留处分。不过,没有具体说明罚款的具体金额和拘留的时长等细节。

报道称,近年来,广场舞这一广受中国中老年人士,特别是中老年女性喜爱的户外活动在中国引发了热烈争议。

批评人士抱怨那些在全国各大城市公共场所聚集的跳舞人士播放的音乐音量过高。

北京市公安局两年前明确规定,那些在公共活动中播放音乐音量过高或产生噪音干扰附近居民者将受到警告或处罚。

报道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政府2016年规定,从晚上10点到早上6点,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乐器和扩音设备跳舞唱歌。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陕西的西安市,从晚上9点到早上7点,也不允许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设备,并将对违反该规定的个人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违反的公司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报道称,四川省的南充市则干脆禁止在公共绿地跳广场舞。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广场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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