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立14年的小组,为何由中央纪委移交国务院)
浏览过各级政府官网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官网上通常有一栏叫做“政务公开”。这显然不是新事物了,但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重视和抓落实的工作。
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知了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调整,涉及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这五个方面。
政知局注意到,国办发文用词是“调整”。为什么说是调整呢?此前小组成员都是谁?这次调整后又有什么变化?
扩容和位移
在组成人员构成方面,大规模“扩容”是最明显的变化。
2003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当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纪委、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务院信息办等九个单位。
调整之后,成员单位有30个之多,不仅有财政部、人社部(原人事部),可以说,基本囊括了所有的国务院部门,还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央网信办、最高法。
具体都是哪些成员单位呢?看图↓↓↓
从具体成员来看,规格不低,大部分成员单位往小组选派的至少是副部级官员。
再说组长、副组长。
自2003年成立至此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担任组长的都是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组长何勇,副组长则由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担任,两人皆出自中央纪委。
而此番调整显示,担任组长的是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副组长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彭树杰,两人皆出自国务院。显然,小组组长由党的纪检系统“位移”到了行政机构。
不过,没变的是,组长的配置规格仍然是副国级。
中央纪委先抓
为何政务公开最初由中央纪委来抓?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政知局,最初是党的纪检部门在抓政务公开这项工作,“目的是为了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政务公开有利于老百姓、媒体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实际上,政务公开最初是党内先提出来的。
据曾担任小组组长的何勇介绍,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从预防腐败入手,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
据政知君了解,这是党内首次提到“政务公开”。1996年1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这是党内首次明确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推行。
此后,党的重要会议提及“政务公开”的次数越来越多,比较突出的是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六大。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从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高度,深化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