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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2)

2017-01-19 17:15:39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合格共产党员。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头讲党课、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强调纪检监察队伍是政治工作队伍,必须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把学习教育重点放在“做合格共产党员”上,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查找政治偏差。制作播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印发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开展党章党纪教育。

(二)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推动新形势下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把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纳入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中央纪委召开7次专题会议,分20多个专题深入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针对突出问题,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把“重音”放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第一次用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监督职责,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任务,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试点先行。党中央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加强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6次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决定整合反腐败力量,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召开20多次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和试点方案,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地区党委和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会同全国人大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颁布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把权力和义务、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明确问责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强化问责提供制度利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严肃查处辽宁省委换届、省人大常委会换届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共查处955人,其中中管干部34人,并通报全党。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中央纪委分两批通报14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中央纪委完成47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举办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总结推广新设7家纪检组工作经验,发挥综合派驻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约谈纪检组组长。派驻纪检组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纪委协调机制,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等问题线索,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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