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任建华当选为首任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任建华为首任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建华简历
任建华,男,汉族,1957年7月生,河南辉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78.09郑州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学习
1982.08河南省洛阳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12河南省洛阳市人民警察学校政治理论教研室副主任
1985.07河南省洛阳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副主任干事(其间:1988.07-1990.03挂职任河南省洛阳市汽车修配总厂副厂长)
1990.03河南省洛阳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1994.06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6.05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9.04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其间:1999.09-1999.12河南省委党校第2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9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2.07河南省纪委干部管理室主任(副厅级)
2003.04河南省纪委常委、干部管理室主任
2006.04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
2008.05中央纪委干部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副主任
2011.06中央纪委信访室主任
2015.07中央纪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
2016.09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7.01当选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早前报道】
监察委“监察”对象是谁?和纪委什么区别?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一、什么是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是指依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由谁产生?受谁监督?
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监察”对象是谁?
国家监察的范围更广,覆盖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组织和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六类人员:
第一,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第二,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