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提出了“七高七低”原则资料图片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出了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各地制定收费标准应遵循“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地面高于地下(不包括住宅小区)、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这个“七高七低”原则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提出了“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也就是停车费收取也分出了峰谷价。
此外,办法还提到采取PPP模式建设的停车场,以及民营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不是之前都是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当然,如果这类停车场涨价过快、涨幅过高,那就要进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新办法自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现代快报记者/ZAKER南京记者张瑜
亮点1
拥堵时段收费高于空闲时段
早在2014年,南京出台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中,就明确了差别化收费方式,提出的“七高七低”收费原则,即“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次江苏省的文件中对差别化收费政策进行了明确,并非所有城市都要这样,而是指那些人口居住集中的城市,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车位不足矛盾,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到底江苏的办法如何要求差别化呢?其中也是“七高七低”,即“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地面高于地下(不包括住宅小区)、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与南京现行政策不同的是,提出了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
尤其是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这也就意味着,假如同样是在路边泊位停车,同样是停车1个小时,可能你在早晚高峰拥堵时段停车跟非拥堵时段,所交的停车费将是不一样的。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国内很多省市已经在执行这样的停车收费政策,比如湖北,下月起也开始实施拥堵时段收费高的政策。
亮点2
PPP模式建设停车场可自主定价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停车收费的定价方式,除了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外,办法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很多新建的大商场、商业综合体等都配建停车场,而这些类型的停车场基本都是民营资本建设,并没有政府投资,根据新政策,以后这类停车场都可以不用执行政府指导价,而是市场调节价了。
那么,他们的自主定价到底怎么来定呢?依据什么定?办法也指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的停车设施,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并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经营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