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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资深司长的经验之谈:机关行为的“大忌”(4)

2017-01-03 09:34:08  灼见    参与评论()人

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次跟一位青年干部一起,碰见我们的领导。领导对那位青年说:“你前段时间请假回家,有人说你不是家里有事,你是去干另外的事了。”这位青年狠狠地说:“谁说的,我宰了他!”当然领导不会告诉他是谁说的。过后领导见我还忘不了他说的那句话:“他怎么这么说话!真要小心点。”这位青年干部说的就是出格话。一时气话不可能真宰了谁,但谁听了都会不舒服,而且真的会让人对这位青年的行为担心并关注。

出格话有多种多样,比如说“狠话”:“我整死你”;比如说“脏话”,包括国骂;比如“黄段子”,明知很多人反感还津津乐道;还有的比如政治笑话,不时也能听到;一些媒体爆出的公务人员的雷人雷语,都是出格话。一位丢失了身份证的市民给110打电话,双方发生争执,警方接线员说:“你活该被偷。”接线员本人不一定是公务员,但被国家机构授权从事公务,就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他说的也是出格话。还有一种是通过发声来表现,例如某地的一位救护车司机,在运送病重患者的途中放着音乐唱着歌,引起了家属的强烈抗议,这也算是出格话。

说出格话,首先是思想认识上有问题,把自己的言行完全混同于社会上的一般人,不知道自己的言行受到机关规划的约束,关系着机关的整体形象;其次是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的是非界限,以个人好恶判断是非,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只图个人说着痛快,不计行为的后果如何;还有就是言不由衷、口快于脑,嘴上说的未必就是心里真实的想法,信口开河造成错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偏执,只想追求某种效果而不考虑它的后果,不顾左右、弄巧成拙,引起人们的误解和反感。而这些出格话大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说的。如果想好了再说,先明白行为的后果和危害,一般就不会说出格话了。

政府机关作为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不是某一个自由团体,它代表着整个社会的规范,所有言谈举止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自身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政府机关的工作性质要求所有的语言文字表述必须准确和规范,来不得半点马虎和随意。任何一个工作人员的言论,都可以作为政府形象公示于众,必须是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和认同的,不能追求语出惊人的效果。

出格话是思想出格的一种表现,有出格的思想就可能说出格的话、做出格的事,而政府工作室不允许出格的。因为它一旦出格,伤害的就是社会。这是不能以个人的性格、习惯、偏好而论的,只跟机关职责有关。不合规范的出格话,都超出了一般人能够接受的范围,影响都不好。包括有的干部把领导喊成“老板”“老大”等等,这也是出格话。

这种说法把政府机关工作的关系说成了私人雇佣和人身依附关系,这种认识能够保证工作上不出错吗?包括一些所谓幽默的话,也要注意,不是不可以说,但一定不能被误解,必须在内容上是事实,在态度上是认真,耍俏皮不可取。有人说政府机关的干部缺乏幽默,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不能乱幽默。

说出格话损害说话人的形象,也损害机关的形象,它会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甚或导致严重的后果,这样的教训不胜枚举。所以,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你代表的不是你个人。

为什么不要“两副嘴脸”?

一位干部从领导办公室退出,面对着领导时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等门一关,回过头来马上就变了一张脸,瞬间表情全无,让我心里一惊:这脸也变得太快了吧,看来刚才他的笑脸是硬堆出来的,瞬间冷若冰霜。此人一下子给我留下了很恶劣的印象。其实我不止一次地见过其他人有过这样的表现,虽然许多人没有我列举的那个人那么夸张,但变脸的表情我们时有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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