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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活人墓"人大代表:深表愧疚 25日下午拆完

2016-12-25 17:04:2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对话建“活人墓”人大代表称深表愧疚下午拆完

从23日晚上,《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报道“网爆湖南省湘潭市人大代表李福坤,为自己在湘乡市翻江镇园艺村兴建‘活人墓’”,事件发酵两天后,这一“活人墓”已经开拆。

24日下午,法晚记者获悉,李福坤雇用吊车将围在“活人墓”周边的石马、石狮、华表等吊到一边,堆放在一起,最终拖离现场,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在一边维持秩序。

今天上午,李福坤接受本报专访时称,对于给当地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深感愧疚。今天一大早就又开工了,下午可以拆除完毕。

网曝视频

“活人墓”拥“八仙”雕像镌刻墓志铭

23日,法晚记者从网上曝光的视频中注意到,李福坤所兴建的“活人墓”不仅有“八仙”石头雕像,还有石马、石华表;而在“活人墓”的另一边还建有石头塔,名为“盛世塔”,塔上还有李福坤的名字。而中间的一块坟地周围雕有两条石龙。

更值得一提的是,李福坤还在一块石板上为自己镌刻了墓志铭,称自己十四岁时家境贫寒辍学务农。为谋生计,在炎炎夏日里卖过旱禾,补鞋修伞;还称自己曾遭人嫉妒陷害,蒙冤受审一年,平反昭雪后回家从事食品加工、汽车运输、经商开店等。

“乘着改革开放之东风,凭自己之勤劳智慧,创办湘乡岐园机制砖厂,一举迈入小康。1998年当选湘潭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02年,2012年继续当选湘潭市第十二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并均被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福坤在其墓志铭中这样描述道。

村民举报

民政、国土局来查李福坤雇人用黄泥掩盖墓碑

园艺村村民杨某雪向法晚记者透露,李福坤今年71岁,于2013年为其建成“活人墓”,占地将近一亩,耗资数十万元。“他这墓气势恢宏,派头十足,胜过当地蒋乡泉(巡抚)的坟墓。在我们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杨某雪说。

杨某雪称,李福坤身为人大代表,竟公然违反国家殡葬政策。在他的影响下,现在邻近村组已有一户建成了“活人墓”,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准备建,此风不杀、后患无穷。

村民谭先生告诉法晚记者,李福坤所占用的“活人墓”此前是一块农田,这其中一部分归他自家所有,另外一部分是其他村民的田地。“他将这两部分拼凑在一起,推平后建造的。这是我们村的首个‘活人墓’。”谭先生如是说。

他表示,他们就李福坤兴建“活人墓”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了举报。当地民政局、国土局派人来现场查看。但在民政局和国土局来之前,李福坤就雇人拉来两卡车黄泥将有自己名字的墓碑掩盖,并在墓地里安装健身器材,还挂上“健身乐园”的招牌。

追访官方

11月底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60日

就村民反映的情况,前日下午,湘乡市委宣传部一位肖姓工作人员向法晚记者表示,其实早在11月底,当地国土局、民政局就已联合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60日,届时再根据具体整改情况而作决定。“现在正处于整改阶段,要等走完60日这个法定程序再作决定。”

另据了解,上月,该市国土局已经对墓地建设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此外,镇里还找李福坤约谈,要求他把墓地填平,把墓园改成其他用途。

湘潭市民政局办公室刘主任向法晚记者表示,看到网曝湘潭市人大代表李福坤为自己兴建“活人墓”的新闻后,他们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已到现场查看,具体查处情况届时再向社会通报。

法晚记者另从湘潭市人大官网上注意到,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号)公告里,确定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51名,其中在湘乡市(88人)这一栏里,就有李福坤的姓名。

该公告称,2016年11月22日至30日,经由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湘潭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8名;2016年12月9日,经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348名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自行拆除

雇用吊车拖走石像李福坤现场指挥

就在李福坤兴建“活人墓”事件在网上发酵两天后,昨天下午,其雇用吊车将围在“活人墓”周边的石马、石狮、石华表等吊到一边,堆放在一起,最终拖离现场,辖区派出所民警则在一边维持秩序。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电话联系到吊车车主李先生,他称23日晚上就接到李福坤大儿子打来的电话,要雇用他的吊车拆除“活人墓”。昨日上午,他见到了李福坤本人及其家属,在他们的指挥下,于当日下午3点多钟便开始作业,由于石马、石俑太多,得一个个很小心地起吊拆除,所以工程量很大。

据湖南当地一家媒体摄影师李根告诉法晚记者,昨天15点30分,吊车开进“活人墓”现场,进行拆除起吊作业。法晚记者从现场人士发来的照片中看到,一辆工程机械车载着吊车,吊车的钢丝绳紧紧绑在石俑、石马脖颈上,然后一个个吊到路边。

对话当事人

建“活人墓”花21万元石马等为掏钱买回来的

法晚:您为自己兴建“活人墓”的初衷是什么?

李福坤:我是一个农民企业家,觉得党的政策好,取消了农业社,实行农田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村变化这么大;而我自己也是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投资办厂,赚了钱,过上了富裕的日子。所以我为自己镌刻了墓志铭,就是想让后世子孙铭记这段在党的政策沐浴下人民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愿景。

法晚:花了多少钱?墓地里的石马、华表从哪里来?

李福坤:我前后一共花了21万元才建好这个活人墓。这些年我投资办厂,经常去全国各地洽谈生意。所以留意到有好的石马,我就会掏钱买回来,这样越积越多,为此也没有刻意去找石匠定做。

法晚:有村民投诉说您建“活人墓”侵占了他们的田地,您怎么看?

李福坤:不是,他们胡说的。我占的是自家的400多平方米的自留地。这里有我家的祖坟,而我修建活人墓的这块地以前用来晒谷子。我们村的土地是相对宽松的,我不会随意去侵占别人家的田地,即便我要占用,也要将我家里的其他田地与他兑换,但事实上,这块活人墓地完全是我自己家的自留地。

法晚:有相关部门的土地审批资格吗?

李福坤:这个没有。我们这里都流行土葬,占用自留地修建坟墓的现象很普遍,所以我也没有去办相关的审批手续。

造成恶劣影响深感愧疚今天下午可拆完

法晚:您自己觉得这种行为有无触犯到相关法规?

李福坤:我觉得我没有触犯到其他法规,只是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我是从2000年开始陆续修建“活人墓”的,那时对于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也不晓得有此条例。后来才得知这个条例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

法晚:当地国土局、民政局在怎样的情况下给你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李福坤:我被人举报了,所以他们来查看了。他们叫我整改,我就开始整改了。

法晚:有村民说,你用黄泥掩盖墓碑,企图躲避有关部门的检查。

李福坤:是有这回事,但我已经整改过来了。这不网上曝光后,我雇用了吊车来自行起吊拆除。

法晚:拆除工程量是不是很大?什么时候可以清除完毕?打算将这些石马如何处置?

李福坤:昨天下午3点左右开始拆除,一直进行到昨晚8点;今天一大早就又开工了,今天下午就可以拆除完毕吧。这些石马我想将它们廉价卖掉,实在处理不了的,就先收藏在自家院落里。

法晚:作为人大代表,您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会否给当地社会造成很大影响?

李福坤:就修“活人墓”来说,我确实思想观念很陈旧,给我们当地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而深感愧疚,所以我要积极整改。

法晚:发生这事,您的人大代表资格有无受到影响?

李福坤:暂时没有。但是今年10月份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找我诫勉谈话一次,希望我积极整改,保证不再犯错误。

专家说法

私建墓园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法晚记者看到,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一名彭姓老师称,他老家就是湘潭市的,对当地民风民俗比较了解。“我们那里建造‘活人墓’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当地一些财大气粗,好面子、讲排场的老板企业家,趁自己身体还很硬朗,能折腾的时候,就请风水先生为自己寻下一块风水宝地,并在此地大修‘活人墓’,这样等自己故去后,就不用再麻烦子女为其操心身后事了。”

彭老师表示,在这些老板企业家看来,建造了“活人墓”,还能帮他们招财转运、福寿双全。但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极其愚昧落后、迷信与唯心主义的作风。“私建墓园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侵占了村民集体的利益。这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任何公民而言,都有遵守相关国家法规的义务。使用土地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这是公民个人行为,对任何人的要求都一样。”

在彭老师看来,私建“活人墓”的李福坤是湘潭市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本身就有一定的公共人物属性。“他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的。自己反而却违法乱纪,脚踩红线,这将给当地社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彭老师强调,作出此举的人大代表继续履职的资格和意义需要重新审视,同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考虑终止其代表资格。

文/深度记者张恩杰

编辑王进雨

供图/特约摄影师李根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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