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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药价近50%回扣 有多少“看不起病”的血泪(4)

2016-12-25 07:15:3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完善药品招标倒追严惩机制,也不可或缺。对于地方集中招标采购的虚高价格药品,相关的组织招标者必须及时有效和合理说明高价中标的原因;若不能够及时有效说明或不说明,就该倒查,有问题的,按失职渎职等追责。

医生药品收受高回扣,损害了患者利益,更让“药品零加成”对患者家庭负担减轻的医改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本来破除“以药养医”是好事,可若虚高招标下的高回扣成为通行“潜规则”,那明面上的“零加成”还会通过暗地里的“高回扣”方式得以“找补”。

还有,建立虚高招标药价社会举报和奖励机制。对于网络公布的虚高中标药价或实际中发现的虚高中标药价,要明确丰厚的举报奖励制度,如按中标价与市场差价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且经调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及时有效的奖励。对因此带给患者的损失,由招标组织的责任者或单位等担负补偿,增加失职失责者的违规成本。

药价近半成回扣,不但是医德问题、腐败问题、涉嫌违法问题,更是对医疗领域改革顺利开展的掣肘,性质不可谓不严重。对有关方面而言,也该叫人痛下决心,拿虚高招标“开刀”,对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多些约束,让其切实发挥降药价的作用,而不是削减医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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