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琼海市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陈列雄受贿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列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陈列雄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陈列雄在担任琼海市嘉积镇党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琼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琼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769万元、港币80万元。
而在3个月前的9月9日受审时,检察机关指控,陈列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中标工程项目、变更土地用途、提拔任用干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849万元人民币及80万元港币。
陈列雄
贪的钱去哪儿了呢?据《海南日报》报道,在从领导岗位退下后(2014年退休),陈列雄用存在小舅子处的900多万赃款,以儿媳妇的名义在海口国瑞城买了两间商铺(贷款300万,月供3.5万元)。后来,商铺被查扣。
另外,据正义网曾报道,退休之后的陈列雄,住在琼海市南方花园近200平方的豪宅里,享受着政府给他的各种待遇。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在庭审时,陈列雄的一番言词还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在公诉机关对指控的22宗犯罪事实举证时,陈列雄说:“都是我主动承认的,不用一项项列举了,直接通过就好了”。
“我很想念我的家人,1年多没见面了。”同时,陈列雄也希望对其宽大处理,“就像李杰一样判11年好了。”
“政事儿”注意到,李杰系海口市原副市长,今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60万元。李杰受贿共计900万元及鉴定当日价值近2万的黄金两块。
在三个月后,法庭满足了陈列雄的“自我量刑需求”,真判了11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多年来,陈列雄一边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贪欲,而另一边却长期被各种光环所笼罩。
他曾在人民大会堂发言作报告,曾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8年10月16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为人民服务》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时任海南省琼海市市委常委、加积镇党委书记陈列雄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典型,在大会堂发言作报告。
而据法院认定,陈列雄在任职嘉积镇党委书记时已经开始收受贿赂。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梳理发现,陈列雄在1997年时被评为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当时他任职海南省琼海市温泉镇镇长。
1996年,还是在任职琼海市温泉镇时,陈列雄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殊荣,当时全国共评出500名,海南共6名。
据《特区展望》在1999年时的报道显示:“几年来,他从无公休假,就是周末,也经常是在工作中度过;作风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用权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
最终的结局显示,曾经被光环笼罩的陈列雄,还是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也仅仅是短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