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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拆网后渔民抱头痛哭 称政府曾鼓励发展(3)

2016-12-20 13:53:3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公开资料显示,洞庭湖围网至少在2010年左右就出现了,成片的湖洲、湿地被一些有经济实力的老板承包下来后,网上围网,就成了“私人领地”。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老板一个人的网围,很多老板承包湖洲、湿地以后,吸引当地群众入股。”陈和清说,“你看到的这些网围,股东少的几十个,多的几千户,都是当地普通渔民、樵民。”

唐顺祥告诉新京报记者,上世纪90年代后期,政府把一些湖洲地区的芦苇地承包给当地群众,让他们收割芦苇以增加经济收入,慢慢地,他们围起来搞起了养殖。

但一些网围养殖户认为,是当地政府鼓励他们做围网养殖的。

沅江市黄茅洲镇网围养殖户江长照出示了一份沅江市1997年下发的文件,文件提出“坚持养殖增殖相结合,全方位开发利用外湖资源。以万子湖、溏湖为主,大力开展网箱和低坝高栏饲养名优鱼类”,并提出,“坚决打击破坏养殖设备”。

在江长照看来,这无异于“鼓励我们发展湖洲养殖业,是政府给我们出的主意。”

陈和清的网围面积达到10000亩,是最早承包做网围的人之一。他说,2012年,为了鼓励做湖洲养殖,沅江市水产局组织成立了沅江市滩涂养殖协会。

陈和清是协会会员,他记得,协会成立大会在南大镇翔云宾馆召开,还有政府领导和水产局领导到场。

“会员每年交一万元到两万元的会费,协会帮我们去找市场,做了不少工作。”陈和清说,但协会做了两年就没有再开展活动了。

在陈和清的办公室里,挂着两张精心装裱的照片,是他与当地人大某领导、水利局某领导的合影。后者当时到陈和清的养殖基地考察调研。

“你现在说我是非法的,要拆我的网围,那么你们政府的人几年前过来视察就没看到吗?”陈和清说,2013年前,政府是支持他们做网围养殖的。

多位养殖户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承包湖区做网围养殖,是给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交了费的,是从政府那里承包过来的。

陈和清每年给村里交两万元的承包费,给镇里交十几万元的承包费。

一名承包户出示了一份转包合同,合同的原发包方是沅江市黄茅洲镇人民政府。转包金额为30元每亩。

还有些养殖户,拿到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该证标明了承包户的承包区域和用途。养殖户说,这意味着,围网养殖“合法了”。目前,他们家拿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网围已经在拆除当中。

沅江市一名官员称,“之前让他们承包这些湖洲收割芦苇,后来他们做起了网围没有及时取缔,是当时环保意识不高,另外我们也是考虑到当地的民生。”

不彻底的清网行动

事实上,在此次大规模清网行动前,当地政府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至少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采取行动。

2014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整治洞庭湖渔业生产秩序的通告》,禁止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以非法划割、发包、承包等形式侵占洞庭湖国有天然水域。依法清理整治洞庭湖非法捕捞、养殖的矮围、网围,取缔“迷魂阵”、“布围子”等“绝户网”和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底拖网等有害渔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活动。

按照湖南省政府的通告要求,益阳市掀起了矮围网围违法违规捕捞养殖专项整治行动,“集中2个月时间,在责任上进一步落实,在措施上进一步强化,打一场矮围网围违法违规捕捞养殖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当时行动的时候,拆了一下小网围,大的网围拆个几十米,风头过了又扯起来。”南县一名做网围养殖的老板说。

关键词:洞庭湖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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