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了!中央说这项工作没做好,“一把手”别想升迁)
14日,一份由中办、国办印发的文件正式面世,让所有政法君为之瞩目。
文件直指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的法治担当。它的名字简单明确,就叫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中内容,一一读来,颇有些“一手法治,一手乌纱,其中轻重,请君思量”的意味。
这份文件说了什么?它如何设计法治建设这个“一把手工程”?今天,长安君就用四个关键词,给小伙伴们说道说道——
关键词一:关键少数
《规定》首先告诫的,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怎么“依法行事”。
俗话说:“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对于一种政治生态、社会风气的形成而言,处于“聚光灯”下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也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之一。
法治,是一种治理理念,更是一种行为方式。对于官员来说,推动法治首先应当要求自己戒除特权思想,行事遇法律的边界而止;警惕“权力任性”,让手中的公权力在法治的渠道内运行。行事有止,行权有据,言传身教,何愁治之不至?对此,《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长安君曾听过这样一个顺口溜——做决策时拍脑袋,做事情时拍胸脯,出事情后拍大腿,最后拍拍屁股走人——说的就是那些一脚踩过依法依规“红线”的关键少数们。例如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严重违纪违法落马后,由其主导的、投资180亿元的全城雨污分流工程成为众矢之的。一个耗资如此巨大的项目,没有举行听证也没有专家讨论,更没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帮助出谋划策,完全是“一言堂”,说上马就上马,毫不顾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时隔多年至今为当地群众所诟病。
长安君看了一下文件,差不多带“长”带“书记”的“一把手”,以后都要按照这个规定办。
推进法治建设,就要撬动“关键少数”,以最小成本带动“最大多数”,共同以法为信,遵法而行。点个赞!
关键词二:责任清单
《规定》不但明确了履职的原则,还坚持事权导向,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划定了明晰的“法治责任清单”。
在《规定》中,党委“一把手”主要通过规划、考核、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支持有关机关依法履职等,从党内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方面,把住党内法治方向。而政府主要负责人,则具有依法行政、实施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权威的职责。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了如此明确、细致的“职责列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才能够对照梳理自己法治试卷的成绩单,明了自己得分几许,失分何处。
在此背景下,《规定》的出台才不是一次简单的宣示,更不是一次形式化的表态,而藉此让“筑牢依法治国基础”几个字,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