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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村干部向低保户收取1000跑腿费被开除党籍(4)

2016-12-14 13:17:46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典型案例2 关键词:骗取低保 

村干部滥用职权 骗取低保金

2012年7月,长武县地掌镇朱家沟村群众反映,该村“灾后重建户”申报工作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没有履行公示程序,村组干部张某、殷某、李某等人违规享受灾后重建政策等问题。

由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涉及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落实,长武县纪委决定,以纪检监察室为主,抽调民政、财政相关业务人员,一方面开展谈话获取线索,一方面调取资料锁定证据。

调查组以村支书张某的家庭矛盾为突破口,及时与其弟媳谈话,了解其领取低保金的细节;以村组干部领取低保金不等的矛盾为突破口,迅速与领取低保金最少的小组长李某谈心,鼓励其主动交代村组干部领取低保金的实际情况。

另外,调查组以低保金领取人与低保金存折持有人的矛盾为突破口,在县民政局调取该村2007年至2011年低保金存折的持有人名册,在信用社调取低保金存折取款视频等资料,通过比对查找村组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的证据。

经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朱家沟村干部以伪造假名册享受灾后重建政策领取低保金,其中,村支书张某在其弟名下领取低保金12980元,村主任张某在其儿媳名下领取低保金6730元,村副主任殷某在其儿子名下领取低保金6530元:会计张某在村副主任殷某儿子名下领取低保金6530元;村小组长李某在其他村民名下领取低保金2250元。

调查组针对涉案人员不同的心理状态,采取不同的方式讲解政策法规,瓦解其心理防线,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五名村干部最终交代了违规骗取低保金的事实。

2012年9月25日,经长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村支书张某、村主任张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村委会副主任殷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会计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地掌镇党委取消了村小组组长李某中共预备党员资格。上述涉案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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