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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5)

2016-11-07 10:59:2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

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

昨天香港激进团体发起游行,扬言反对释法。公然辱华、宣扬“港独”的梁颂恒、游蕙祯带头游行。警方经过多次举旗警告无效之后,被迫施放胡椒喷雾还击,场面极度混乱。

该负责人指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对基本法第104条进行解释,是依法行使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履行宪制责任,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特别是在香港现行有关法律和规则对有关宣誓的规定不完备、社会上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存在争议,并导致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受到严重干扰等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释法可以起到正本清源、定纷止争、划明底线、完善制度的作用,必将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认同和支持。

该负责人还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释法有利于维护香港法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司法独立的原则并不矛盾。香港基本法已经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享有的权力及其相互关系,依法行使中央享有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与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行不悖,不能以“司法独立”为借口排斥甚至凌驾于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包括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希望有关各方真正尊重基本法,切实遵守基本法,自觉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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