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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一哥”受贿千万获刑12年半 仅承认收98万(2)

2016-10-19 13:29:35      参与评论()人

法院判决查实受贿1240万获刑12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郝卫平于2004年至2012年间,利用其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的职务便利,在经手审批电力项目过程中,为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刘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934万元、美元3.5万元、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两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240万余元。

法院认为,郝卫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郝卫平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依法应予惩处。郝卫平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郝卫平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系立功;受贿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退缴在案;在侦查阶段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郝卫平的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据此,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郝卫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行贿细节用纸盒装60万元塞进司长车厢

2012年,河南周口某电厂二期审批。该电厂负责人用纸盒装了60万元现金,连夜开车进京。在位于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路口,将纸盒放在郝卫平车厢内。因“郝卫平透露手头紧张”,该负责人几个月后再次开车进京,在同一个地方又将80万元放到郝卫平的车内。如此“暴力”的送钱方式令郝卫平都感到不安,他曾言:“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某热电厂副厂长朴某称,为让郝卫平关照、推进热电厂项目核准进程,朴某去了国家能源局郝卫平的办公室,当时办公室还有其他两三个人,朴某悄悄跟郝卫平说他们厂项目要核准了,希望郝卫平多关照,并说给郝卫平带了一些土特产。郝卫平让朴某在办公室门口等一会儿,等了十来分钟,郝卫平的司机过来将装有现金10万元的玫瑰油盒子拿走了,然后朴某回到郝卫平办公室跟郝卫平告别后就离开了。

郝卫平曾供述称,他把礼品盒带回家后发现里面有现金10万元。郝卫平说该热电厂厂长名字很怪,他已经记不住了。

妻子参与取用丈夫受贿款从企业处收钱

郝卫平曾供述称,他估计收受的贿赂款现金部分有1000余万元,其都陆续拿回家交给妻子刘某保管。他把钱拿回家后放在卧室的密码箱或大衣柜的抽屉里,妻子看到后就把钱拿走用了。他曾告诉妻子这些钱是项目单位给的。

郝卫平的妻子刘某在证言中称,从2005年郝卫平陆续拿回家的钱大概有七八百万元,每次具体数额其没点过,拿钱的频率也没规律。

郝卫平拿回家的钱主要用于家里的日常开销、还房贷、装修房子用、看病等,多余的钱则存银行。刘某说郝卫平刚开始拿钱回家,刘某也提醒过郝卫平不该拿的钱不能拿,郝卫平说这些钱都不是他主动要的。

在郝卫平受贿名单中,三吉利公司的名字赫然在列,法院查明,郝卫平于2004年至2012年间,利用其担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三吉利公司董事长余某等人的请托,为三吉利公司下属单位建设多个电力项目审批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刘某收受三吉利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相关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5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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