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秘书长聂春玉
2016年10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受贿案,对被告人聂春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聂春玉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聂春玉先后利用担任吕梁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市长、吕梁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发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58.124321万元。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春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聂春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加点料】:聂春玉主政吕梁政商互动:老板助买官官员帮平事
山西省和吕梁市多位政、商界人士称,聂春玉主政吕梁时期,经济腾飞背后却是官场腐败最为严重的时期,调查聂春玉,便掌握了吕梁群腐的核心。
8月23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随后吕梁市又有一名市级官员和三名煤老板被查。
山西省和吕梁市多位政、商界人士透露,聂春玉主政吕梁期间,在煤炭市场繁荣大环境下,两次煤改造就多位能源大鳄。而这些煤、矿老板又与当地官员相互支持、利用,形成吕梁政商互动关系网。
一位知情人评价:政、商两界人脉极广的煤业大亨邢利斌被查,拉开吕梁反腐大幕;聂春玉被查,则是吕梁肃贪的高潮。“调查聂春玉,便掌握了吕梁群腐的核心。”
从8月23日,中纪委发布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消息至今,新京报记者了解到,8天时间里,吕梁市又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明珠,以及3名重量级煤炭、钢铁领域富商被带走调查。
聂春玉曾于2003年至2011年在吕梁市主政8年,先后任吕梁市长、市委书记。
接近山西省委的人士透露,聂春玉被查主要涉及主政吕梁期间收受煤矿老板贿赂等经济问题;或被吕梁煤业大佬邢利斌案牵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