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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发布楼市调控政策:东莞限购 防深圳炒房者(1)

2016-10-07 06:35:2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讯(记者张晓兰)同一天,又有三个城市加入了限购大军。10月6日,珠海、东莞、福州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同一天,惠州也出台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9月30日至10月6日夜间,共计19个城市先后发布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东莞设防火墙,防深圳炒房者转移阵地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10月6日晚间,东莞市政府宣布将在10月7日起施行最新的楼市新政,东莞也因此成为继广州、佛山、珠海后第4个出台楼市新政的广东省内城市。

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针对东莞调控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东莞出台限购政策,除了房价上涨过快等其他城市都有的共性原因外,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是深圳限购升级后,部分刚需购房者和炒房者会转移需求到东莞,进而造成东莞楼市存在交易规模上升、价格攀升等压力。所以出台限购也是希望设置一道防火墙。

福州: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2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同一天,福州加入限购大军。10月7日起,福州市将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同时,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同时,福州将对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等进行巡查检查。

珠海半年前刚取消限购

2016年4月13日起珠海“全面取消限购”政策;此次政策是本地限购3套,外地限购1套

6日凌晨,珠海再次重启商品房限购令,执行新的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珠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新的限购对象为:拥有3套及以上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该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对以上对象,自即日起暂停在该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珠海市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无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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