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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被追回的钱 中国和加拿大要怎么分?(图)(2)

2016-09-24 07:53:16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孙昂表示,协定签署后,按分享的方式来处理,分享比例取决于双方在办案中贡献的大小。这样对于从我国流往加拿大的犯罪所得,即使没有或不能认定合法所有人,也可最大程度地追回犯罪所得。

“另一方面,对于我国没收的犯罪所得,如果加方积极提供协助的,我们也可以依法与加方分享,这样可以更有效地调动加方与我方在个案中合作的积极性。”他说。

为什么会和加拿大签署这样的一份协定?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在《环球时报》上刊文揭晓了答案。

原来,我国在1994年与加拿大签订《中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时,就是同类条约中的首次,可以看出双方合作的起步很早。双方从2008年起举行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至今已经举行五轮。分享和返还协定就是在磋商框架下谈判达成的。徐宏还透露,不久前双方还建立了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机制并举行了首次对话,决定启动《引渡条约》和《移管被判刑人条约》的讨论。

引渡

徐宏提到的对话机制信息可以在加拿大总理办公室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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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就是“首次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联合公报”。第一段提到了两个人,分别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和加拿大总理国家安全顾问丹尼尔•让,他们于9月12日在北京主持了中加高级别国家安全与法治对话的首次会议。文章还透露,这一对话机制是今年8月30日到9月6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访华期间,双方领导人建立的。

这次举行的首次对话中,双方决定开始就《引渡条约》和《移管被判刑人条约》进行讨论,并继续就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进行磋商,还完成了与签署《中加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有关的事宜等等。

同样是在9月12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加方代表团一行,孟建柱表示,“加快启动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等相关事项讨论,把安全与法治领域合作打造成为中加关系发展新亮点。”

外逃贪官被追回的钱 中国和加拿大要怎么分?2

孟建柱会见丹尼尔•让率领的加方代表团

中国与加拿大开始讨论引渡条约的事宜,无疑是引人关注的大事,按照外交部官网上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我国已经缔结46项引渡条约,其中32项生效,包括俄罗斯、韩国、菲律宾、巴西、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意大利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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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发现,我国还并未与美国、加拿大这样外逃人员最常去的国家缔结引渡条约,这给追逃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中央纪委网站文章曾直言,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追逃只能通过替代性措施来实现。“西方国家是追逃追赃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引渡条约的意义不言而喻。去年7月,我国与法国的引渡条约正式生效,今年9月,陈文华成为从法国引渡回国的首名逃犯,由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其押解回国。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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