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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被追回的钱 中国和加拿大要怎么分?(图)(1)

2016-09-24 07:53:16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外逃贪官被追回的钱,中国和加拿大要怎么分?)

最近,好几件事都和加拿大有关。

首先是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来华参加G20,其俊朗的相貌引来不少粉丝。然后是9月21日,李克强访问加拿大。政知圈想补充两句,一是特鲁多对华态度不错,其父老特鲁多任职总理期间曾推动中加建交;二是李克强此次完成了中国总理13年来的首次访加,也实现了两国总理一个月内的互访。

就在9月22日,中加两国外长正式签署了一份协定,《中加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这份协定意义重大,要知道在百名红通人员外逃目的地中,加拿大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这就涉及到双方引渡条约缺位的问题。而同样在9月,加拿大总理办公室网站上有一份联合公报,政知圈注意到,其中就谈到双方开始就引渡条约进行协商。

外逃贪官被追回的钱 中国和加拿大要怎么分?

红通

随着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蒋谦回国,“百名红通人员”已经有34人归案。政知圈梳理了一下,这34人中至少有9人的外逃地是加拿大(还有1人新闻稿中并未透露其外逃地,很可能为加拿大),也就是说从加拿大归国的人员超过了1/4。

他们是怎么回来的?

蒋谦这次是追逃与追赃并重,“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蒋谦自首,而其违法所得的折合1400余万元的款物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在这些例子中,最常出现的词是“中加劝返程序”、“与加拿大双边司法合作”。通常来看,这些案子都是要成立工作组来重点突破,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最高检和公安部、省级追逃办三级挂牌督办制度。在今年2月劝返常征的过程中,广东省追逃办就积极与其亲友、律师沟通,争取配合;通过与加拿大执法机构合作、启动跨国遣返程序,挤压其生存空间,封堵移民、滞留通道,最终促使其回国投案自首。

红通人员回国的方式有很多,包括劝返、缉捕、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等,劝返目前是较为主要的一种,也是一种让外逃人员主动回国的方式。中纪委网站曾披露,在追逃追赃的工作实践中,劝返的程序也不断规范。我国与加拿大、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劝返程序,与美方的劝返程序也正在磋商建立中。

资产

政知圈想起了兄弟公号政知局去年5月的一篇文章《解局|内部专家分析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在加还能躲多久?》。曾担任赖昌星难民身份案的专家证人、澳门圣若瑟大学助理校长杨诚教授当时表示,中加近两年完成了“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的谈判。这个协议如果很快得到签署并生效,将是中国同外国签署的第一个犯罪资产分享协议。

9月22日,在李克强访问加拿大期间,两国外长正式签署了这一协定,这是我国在追缴犯罪所得领域对外缔结的首个专门协定。从字面上理解,今后外逃人员的犯罪所得将由中加两国来分享。

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国际执法合作特别协调员孙昂对《法制日报》表示,“追回转移到境外的犯罪所得的最佳结果是全部返还。但很多情形下,这一目标难以实现。此时,为最大程度地追缴外流犯罪所得,与有关国家开展分享合作、缔结专门的分享协定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转移至境外的犯罪所得,只要能够查明有合法所有人,如被贪污的政府或企业财产,就应依法返还合法所有人。但在没有合法所有人的情况下,如贿赂案、贩毒案所涉犯罪所得,如果没有分享的安排,通常是由资产所在地国予以没收后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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