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人给受害人出具的“收条”。本报记者刘建华摄
原标题:渠县公租房怎么这么乱(记者调查)
《人民日报》(2016年09月13日18版)
7月12日,本报读者来信版“身边事”栏目刊登一篇题为《四川渠县廉租房乱象掮客骗走我们的血汗钱》的来信,反映该县水口乡大田村村民徐燕给陈某某交了8万元保证金,以为可以申请到廉租房(从2014年开始统一称为公租房),最终却上当受骗的经历。
据反映,像徐燕这样受骗的,在该县有近千户人家,且大多数属低收入群体,其中还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这不禁让人疑惑:他们为什么就这样轻易相信掮客而上当受骗呢?为此,记者于8月23日赴当地了解情况。
受害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900多张“廉租房保证金”收条
8月23日至25日,记者采访了众多被骗群众、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房管局负责同志,了解到这起通过收取所谓的“公租房保证金”而诈骗受害群众的案件情况。
23日下午,在渠江边的一块空地上,记者与上百名受害群众见了面。他们有的是为父母申请公租房的,有的是为自己申请的。他们中有的是低保户,有的有残疾人证,有的是城镇户口,有的是农村户口,有的原来是农村户口,但因征地拆迁已转为城镇户口。但大多数是普通的农村人。受害群众给我们一摞收条,事后数了数,共有61张。其中大部分收条的落款是陈以朋。收条均是手写的,除了交款人姓名不同、金额不同外,其他内容大致一样。时间跨度从2013年到2016年。
据了解,2012年,渠县后溪社区的公租房陆续投入建设。这批公租房全部为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分几期建设。该县龙凤乡娱乐村党支部书记陈以朋看到公告后,萌生出一个快速赚钱的歪点子:收公租房保证金。从2013年开始,他对享受低保、五保或有残疾证的农民说,他们符合申请政府公租房的条件,可以帮助他们申请到,但要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今年5月31日,是陈以朋等人承诺交房的最后日子,但受骗群众打陈以朋等人的电话却打不通了,于是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当晚出警,于6月3日在成都将陈以朋抓获,该诈骗团伙共有31人,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余27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随后公安局收到有陈以朋等人签名的“廉租房保证金”收条900多张,该县60个乡镇中绝大多数乡镇都有受害群众。在问及陈以朋等人共骗了多少人多少钱时,办案民警没有给出具体数字。但据受害群众估算,至少也有上千万元。截至目前,公安局追回涉案资金400多万元(其中有100余万元已由嫌疑人主动退还受害人),查封涉案房产6套,查扣轿车两辆。据办案民警介绍,案件已到收尾阶段,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