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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县纪检组长与未成年人开房被双开(2)

2016-08-27 09:01:2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而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律师宗春山看来,从生理上来说,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自身控制力有偏差,不能意识到行为后果。尽管将之定义为“嫖娼”,法律上并无不妥,但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说,仍然有失偏颇。

“在这起案件中,将之定义为嫖娼,必然就有卖淫者。”宗春山表示,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愿,因此不能算作卖淫。他介绍,去年8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他表示,这一司法变动的背后,正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

当事少女未满18周岁,能否被认定强奸?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那么,在这一案例中,当事官员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能否被认定为强奸?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向重案组37号介绍,依据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当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当行为人不确定对方是否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宗春山表示,刑法的这一规定,是出于对14周岁以下幼女的特殊保护,视幼女为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因此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对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难以进行有效地保护。”

未成年人“牵线”官员,涉案双方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涉嫌强迫卖淫罪。在慈利警方公布的案情中,多名未成年人涉案,其作案手法除了引诱外,也含有暴力情节。这些涉案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定责?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律师宗春山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案团伙中有人年满18周岁,则需要承担主责。此外,对于年满16周岁的涉嫌犯罪人员,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实际判例时,对于这类未成年罪犯,会从轻判罚,单独关押或者进行社区矫正。”宗春山说。

重案组37号查阅相关法规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京报记者王煜 编辑张太凌 校对陆爱英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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