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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县纪检组长与未成年人开房被双开(1)

2016-08-27 09:01:2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8月20日,微博实名认证的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质疑案件定性。 微博截图

8月20日,微博实名认证的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质疑案件定性。 微博截图

原标题:与未成年人“开房”纪检组长被“双开”,争议“嫖娼”定性

8月15日,张家界市纪委发布了一则案件通报,全部24名违法违纪干部中,与一名刚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开房”发生关系的慈利县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礼备受关注。

通报信息显示,刘礼因“经人介绍嫖娼”而受到公安机关查处。由于“社会影响恶劣”,他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

此事曝出后,对刘礼的“嫖娼”定性争议不断。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废除“嫖宿幼女罪”后,已满14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少女保护,存在立法空白。

纪检官员“嫖娼”被查

8月15日,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发布了《关于十八大以来全市2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24名涉嫌违法违纪的官员,全部来自纪检监察系统,或者在各自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除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类”、“违反廉洁纪律类”等分类通报外,另有不少案例被归类为“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刘礼违纪案”正在此列。通报显示,2016年5月,慈利县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礼经人介绍嫖娼,被公安机关查处。2016年6月,慈利县纪委决定,给予刘礼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张家界市国税局研究决定,并报湖南省国税局同意,给予刘礼开除公职处分。

纪检干部的身份,涉嫌嫖娼的违纪情节,让刘礼一时备受关注。

重案组37号获悉,今年5月份,慈利县城一间酒店内,刘礼与一名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并支付了1100元嫖资。

慈利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向重案组37号透露,刘礼发生性关系的对象,是当地一名未成年少女。而认定其嫖娼的依据,则是发生关系时,该名少女已经年满14周岁。

多名未成年人涉案

重案组37号注意到,此前,当地媒体曾经披露过这一案件的具体案情。公开报道显示,刘礼的落网,与慈利警方破获的一起“引诱、介绍、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相关。

慈利警方向重案组37号探员证实,今年5月中旬,警方抓获多名涉嫌引诱威逼初中生卖淫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部17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中,有11人未成年,其中在校生5人,辍学及休学6人。而3名受害女生中,2人案发时未满14周岁,属幼女。案发后,7人被采取刑事措施,7人受行政处罚,3人被教育训诫。

在这一案件中,辍学的未成年人小波(化名)充当“牵线人”角色,将尚在读初中的女生媛媛(化名)介绍给刘礼,并收取800元介绍费。5月14日,刘礼在慈利县某酒店,以1100元的价格,与媛媛发生了关系。

重案组37号从慈利县公安局获悉,警方事后侦查表明,事发时,距离媛媛14周岁生日,刚刚过去10天。

探员追问

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能否定义为“嫖娼”?

重案组37号注意到,在张家界纪委的案件通报中,刘礼的违纪行为被称为“嫖娼”。多名法律界人士向重案组37号探员表示,尽管当事少女属于未成年人,但由于其已年满14周岁,因此从刑法意义上来说,并不能算“幼女”。在对案件定性时,只要双方事发时无强迫现象,便可定义为“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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