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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被判刑7年半

2016-08-03 11:54:4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快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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