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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荷兰诉讼正式启动(2)

2016-06-15 14:49:0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霍尔特赫伊斯解释说,根据荷兰1991年《埋葬与火化法案》相关规定,再参照时任荷兰司法大臣对此法律的解读,没有人有权拥有他人遗体。“这就意味着,在荷兰任何人都无权拥有这尊佛像,哪怕是善意取得。荷兰法律还规定,家属和看护者有权索还相关遗体。福建村民看护这具祖先遗骸长达数世纪,这一事实可以证明他们有权要求索还。”

霍尔特赫伊斯还指出:“族谱等证据可证明村民与章公祖师的关联,加上村民长期供奉祖师的事实,村民们拥有索还佛像的合法依据。”

中国文物专家已指出,佛像蒲团上的文字、普照堂保留的条幅和幔帐、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阳春林氏族谱》《大田姓氏源流》中关于章公祖师、普照堂的明确记载,都足以证明章公祖师与普照堂唯一对应的密切关系。

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在荷兰启动的诉讼程序应符合荷兰法律,代表村民的律师团队将不带成见地向法庭呈现、解释案情,用明智的方式援引荷兰法律法规。

根据荷兰诉讼程序,原告向法庭提交诉讼诉求文件之后,被告可在六周内向法庭提交应诉文件,也可申请延期。第一轮文件提交之后,法庭可能安排听证,然后宣布判决;也可能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文件。法庭宣判后,双方均可上诉。

霍尔特赫伊斯的律所于2004年在中国获得执业许可。霍尔特赫伊斯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名荷兰律师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杨昊”。他告诉记者,章公祖师追索诉讼是一个有意义的案件,与之类似的判例法有限。“律师团队将尽全力争取使章公祖师返回原来的安息之所,这是村民们应该得到的诉讼结果。”

同日,记者数次联络佛像持有者范奥弗里姆,他的电话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赵逸 CN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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