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旅客进境物品数超标需暂存 海关:不等于扣留(2)

2016-06-01 08:08:02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暂存期限为三个月“提取”物品需要凭单+进出境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旅客被“暂存”的物品并不能无限期的保存下去。

根据海关规定,对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时间不计入暂存时间。

公告指出,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提取暂存物品时,如果是旅客本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并出示有效进出境证件;如果是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物品提取手续,则接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旅客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旅客有效的进出境证件复印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小贴士】哪些物品进境属于禁限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境物品表: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境物品表: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