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为评估价的150%
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为什么会得出150%这个标准?市高法做出解释,“为了确定车辆本身的合理性溢价,法院对淘宝网上拍卖的未受限牌因素影响的919辆小客车成交情况分类进行了调查分析,根据评估价和实际成交价的差异,发现各个档次的车辆均存在一定的溢价率,但即使平均溢价率最高的5万元以下车辆,其平均溢价率也未超过评估价的150%,故将车辆处置最高限价确定为评估价的150%。”
根据拍卖规则,竞价开始后,报价期为12小时。根据2014年11月25日第一次网络竞价的经验,绝大多数车辆会在第一次或第二次出价时被直接“秒杀”到最高限价。在报价期内,一旦有人出到最高限价,将直接进入为时2个小时的最高限价报价期。若真想拍得车辆,竞买者无疑都会出到这个价格。
竞买六问
1、什么人可以参加竞买?
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但未中签的自然人有资格参加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价。审核通过的个人,办理确认延期后申请摇号状态变为“审核中”的,视同审核通过。
提交司法处置申请后,个人摇号状态将变为“竞价中”,未竞价成功的,摇号状态将会在竞价结束后,自动恢复为之前状态,不会影响参加下期摇号。
2、每个人可以竞买几辆车?
每个人在每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活动中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并只能选择一辆小客车进行竞买。
3、竞得车辆后,该车的原号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也就是说,最终买受人购买车辆后,只是获得了购车上牌的资格,不享有原车号牌号码,需要重新申请新号牌号码。原车主亦不再获得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