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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捞人"案迷局:被控民警一人受审一人仍上班(3)

2016-05-24 09:54:19  澎湃    参与评论()人

赵晓民的前妻赵艳接受调查时说,她得知罗年妹在找赵晓民退钱,2010年她私下找罗年妹退了25万元,“我把罗年妹的婆婆请到了深圳,一笔一笔列,看捞人时开支了多少,最后算了23万,我还贴了2万元。”

赵艳在深圳经商多年,现从事融资担保业务,颇有身家。她和赵晓民已离婚,但一直生活在一起。

罗年妹在检察院所做笔录中承认收到这笔钱:“我当时没说话,但我心里对这个数是不满的。”

赵艳说,她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毕竟她和杨学初是乡邻,曾经她困难的时候还在他家住过。

2010年,杨学初在深圳刑满释放,2013年因为重操旧业又在四川自贡被抓,后被判刑三年。

赵艳说她没想到,2015年初,罗年妹又找上门来了。这次,罗年妹带来了上文所提的录音。

赵艳说,她再次给了罗年妹30万元(退回10万,另20万罗年妹写了借条),并让罗写下再也不拿录音威胁赵晓民的字条。在侦查笔录中,罗年妹对此也不否认,但她表示,当时门外很多人指责她敲诈,她迫于对方人多势众才签字同意的。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亦认定2010年赵晓民及赵艳退给罗年妹25万;2015年,罗年妹再找赵晓民等人退钱,赵晓民与赵艳退还30万,其中10万系刘军退回,另20万以借款名义。

赵艳在接受调查时说,她万万没想到,仅过了十几天,罗年妹又找她要60万元,“不然就让赵晓民陪杨学初去坐牢。”

这次赵艳没有再给钱。

一涉案民警被控收了16万仍在上班

2015年6月20日,赵晓民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执行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经福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他被指定由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赵艳至今质疑罗年妹没有花100多万元捞人,“要不第一次我让她列花掉的钱时,她为什么只列了23万元?”

5月19日,罗年妹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称,“我和他老婆(赵艳)是老乡,赵晓民又不是(案件)经办人,经办人是刘军,但刘军‘没事’。”实际上,她说自己最开始向纪委举报的警察除赵晓民外,还有刘军和福田公安分局预审大队民警陈某某。

澎湃新闻注意到,赵晓民案的起诉书中提到刘军时,标注有“另案处理”,指控他收了16万元。

赵晓民的辩护律师王甫称,案卷里对于刘军的笔录都是询问,而非讯问,显见检方根本就没有对刘军立案。在5月18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数次追问公诉人为何不对刘军立案,公诉人回答称,检方已经向有关单位发送了立案侦查建议书,建议对刘军、赵玉龙、罗年妹立案。

澎湃新闻随后采访了公诉机关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对此回应称,刘军的相关情况侦查机关并没有移送过来,他们根据深圳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只负责起诉赵晓民。

而侦查机关福田区检察院对澎湃新闻表示,刘军目前仍在纪委调查阶段,所以他们没有立案侦查。

5月20日上午,澎湃新闻在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看到,民警刘军仍然在岗,调解室里一起案件正待他去处理。

5月23日上午,福田区纪委通过福田区委宣传部回应澎湃新闻称,此前已对刘军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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