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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吨毒泥倾入北京山区 现仍有污染物溢出(图)(2)

2016-05-16 17:58:1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宇某辩称,排污是北排和清水镇政府双方同意的事情,他只是介绍双方认识,他不应构成犯罪。

李某则表示,自己只是介绍人,他不知道排水集团的污泥会造成环境污染,他不构成污染环境罪。

村主任:排污项目未经村委会同意

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庄村村委会主任聂某供述称,2013年10月,宇某找他时,村里正有一个土地整理的项目,他就想能用污泥做肥料。2014年1月左右,宇某开始往背子沟倒污泥。

聂某说,后来李某说要承包这块地,将污泥改造后种树,然后搞旅游开发。李某给村里50万,承包年限为40年。

2014年二三月,聂某写申请向镇里报批,获准后的2014年6月,宇某又开始往背子沟倒污泥。宇某和李某负责现场,俩人每个星期都去看,“我不知道倾倒污泥需要什么手续,宇某告诉我怎么写申请,我就以村委会的名义写申请报到镇里,镇里盖章后交给宇某。”

聂某承认,这件事他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

在法庭上,聂某认罪。他的辩护人表示,本案认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证据不足。混拌过的土层上已经长出了新的植物,因此鉴定中心的鉴定书不科学。

证言

副镇长:村主任以土地整理项目报批

清水镇副镇长宋某证言显示,2014年的3月左右,张家庄村长聂某打电话说有个土地整理项目的补充材料需要镇里盖章。

宋某说盖章需镇长同意,于是他跟镇长安某说了一下,安某也同意盖章,他就让聂某去办公室盖章了。

宋某说,因为当时他在下面的村里办事,没有看过聂某说的土地整理项目的补充材料是什么,事后也没有再过问聂某。安某也表示,自己没有看过材料。

污染地种上玫瑰花10余辆车仍在现场

5月13日,《法制晚报》记者根据村民指点,沿着盘旋的山路,来到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庄村背子沟时,在道路的尽头找到了污泥倾倒地,几名村民正在山沟里劳作。

“以前是污泥,被查处后覆盖了新土,去年种上了玫瑰花。”一名正在地里拔草的村民介绍,“这儿距村里有两三公里,以前倾倒了满沟污泥,臭味难闻、苍蝇乱飞。一年多以前,政府有关部门将运送污泥的肇事者抓了,还扣押了一些车辆。污泥上面覆盖了新土,种上几十亩玫瑰花。为了防止污泥受雨水冲洗外流,还垒了十多个堤坝。”

记者看到,用石头垒起来的堤坝上都写有编号,共有10多个。由于覆盖了新土,沟里已看不到污泥的痕迹,但记者在一处因雨水下陷的大坑内,用木棍挖了一下,就能看见下面呈黑色的泥土,一股腥臭气味随之散发出来,一些飞虫嗡嗡着四处飞舞。

在紧挨着山沟的空地上,停着十来辆渣土车,上面已经出现锈迹,其中不少悬挂着河北牌照。“停放一年多了,大家都说是运送污泥的车,被扣后一直在这里。”一名村民说,“这几十亩地不能种庄稼,种了粮食没有人敢吃,只能种植玫瑰花观赏。”

为应急倾倒污泥未做环境影响评价

污泥处置分公司的经理顾某证言显示,2013年九十月,艾某(宇某)说清水镇政府有个地方想利用污泥进行土地翻耕,当时没有清水镇政府的批准材料,也没有门头沟区政府部门的批准材料,但那时落地的污泥非常多,当时为了应急,就先同意往门头沟清水镇运污泥,一共运送了1万吨污泥。

顾某说,2014年3月,艾某说清水镇政府污泥处置的文件批下来了,就第二次往清水镇运污泥,从2014年5月28日到2014年6月13日被查,共运了9000多吨。这次处置污泥,他们没有做过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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