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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毒地”未按规定封闭 曾挖出填埋危险废物(2)

2016-04-21 07:05:2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修复土地,封闭设施为何该建未建?

2010年,三所工厂搬离。撤走后的这片空地,被称为“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总面积约为26.2公顷。

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徐圃青披露,2011年,相关部门开始对该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

常州黑牡丹公司在上报省环保厅的报告表中表述,据《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报告》和《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的调查结果表明,“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确实污染较重,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必须对污染场地实施修复”。

2013年修复工程立项,2014年3月份,项目正式开始实施。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在2013年9月6日下发给黑牡丹公司的建设报告表审批意见(后称《意见》)中,详细规定了该地块土地修复工程的实施内容。

这是一个投资总额约3.94亿元的大工程。

其中包括建设1座10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密闭大棚用作堆场及分选场地,4个3000平方米的集水池、2条集水沟、1条施工便道、1个临时码头。

《意见》中,钢结构大棚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内容被强调,按计划,大棚内会配备换风设备,“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但在土地修复全程,这座“钢结构大棚”根本就未修建。挖出来的“毒土”,或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或是用薄膜覆盖。

4月18日,徐圃青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按照原有的要求,堆场本应做封闭处理,由于未封闭,挖出来的土壤暴露在空气中,才把气味刮到校园里。

同一天,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飞向媒体解释,给土壤盖了一层薄膜,不采取钢结构封闭措施,是“为了减少污染环节”。当地环保部门尚未对此予以回应。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认为,该地块原是化工用地,有挥发性强、毒性强的物质,平原地带风无遮挡,又与学校这类敏感地带相邻,处理废气的大棚就显得尤为必要。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后果也就格外严峻。他举例称,2006年原武汉农药厂旧址被二次开发,露天施工时,就曾出现工人中毒晕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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