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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个人出境购免税额不变 超出部分按新规征税(7)

2016-04-10 07:52:10      参与评论()人

■分析

“客观上提高消费者税负水平”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该政策自3月24日颁布,4月8日即正式施行,其间时间不到半个月,这样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提前囤货的可能性,使得交易环境能够公平、顺畅地开展。

此外,对于食品、保健、母婴等成本会有较大影响,从过去的基本免征,到现在购物要11.9%的跨境税,因此提价不可避免,消费者要做好涨价的准备。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

莫岱青认为,税改后国内跨境电商要经过一个整合期,重新洗牌在即。新政出台后,跨境电商低门槛时期彻底过去,跨境进口电商将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公平化的高速发展轨道。而改革后,“海购”仍享有优势,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货物税综合税率和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总体影响有限。

“政策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交易”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认为,对于普通市民参与跨境电商网购可能会受到影响,但主要还是看其买什么样的商品和商品的价格。该政策对于高端商品奢侈品因为新税制有一个限额,“入境免税限额将由5000元降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提高至2万元,因此对于高端商品来说在税收方面没有优惠,但是对于购买商品的品类和渠道来说,还是鼓励居民运用跨境商品电商平台(B2C)进行购买而不是通过(C2C)个人代购的形式。”

她介绍,B2C可以提供交易、支付和物流三种信息,只要单次消费不超过两千,全年消费不超过两万可以享受零关税,对于要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也打七折优惠,但是如果通过个人代购,不能向海关提供交易、支付和物流这三种信息就只有走行邮税,而行邮税通过这次调整由原来的4档调成3档,税负比以前明显提高了,这个政策的实施其实是鼓励“阳光海淘”,使居民更多地转到B2C平台上,而行邮税将不再适用于跨境电商,改征收综合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赵萍说,此次推出的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其中共有1142个税号,使跨境电商的品类与一般贸易的品类也更加接近,就会使线上线下在税收上一致,在进口品类管控上更加一致,所以这个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促进线上线下贸易的规则一致性,促进公平竞争。

赵萍说,很多跨境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有两个担心,第一担心因为交税后价格过高消费者的流失,所以通过价格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第二是因为之前清单一直没出,很多跨境电商担心自己出售的商品品类没有纳入清单,将来会被停止进口,因此他们想尽快地清库存把货尽快清干净,便开展了促销这样的活动,“液态奶、美妆是会受到些影响,虽然和税改之前比它的价格会上升,但是和实体店相比它的价格优势还是特别明显,反而代购的交税成本相对于B2B平台要高。”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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