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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原公安局长受审 曝“卖官价目表”(图)(1)

2016-04-07 08:58:3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广东汕尾市原公安局长受审 曝“卖官价目表”

广东汕尾市原公安局长受审 曝“卖官价目表”1

落马前的马伟灵。(资料图片)

汕尾市原公安局长马伟灵过堂14项指控7项涉卖官当庭否认大部分控罪称存在诱供逼供

广州日报佛山讯(记者刘艺明)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审理。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的最大“老虎”,不过,在其被指控的14项罪名中,却没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护伞。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并帮助“10·9”枪击案疑犯逍遥法外,在共计14项的指控中,共受贿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马伟灵则当庭翻供,否认大部分控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先缉毒后被“出卖”落马

昨日,马伟灵一身简装坐上被告席。现年53岁的马伟灵是广东潮阳人,1987年开始进入省公安厅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综合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禁毒局政委等职;2010年5月开始担任汕尾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回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担任政委。

其落马颇具戏剧性。2013年底,马伟灵协调武警、边防、公安等3000名警力,“清剿”涉毒严重的陆丰市博社村。扫毒后,时任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因受贿庇护毒贩落马,其曾任马伟灵的副手。陈宇铿受审时,佛山市检察院指出,举报马伟灵的正是陈宇铿。

公诉机关指控,马伟灵利用担任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郑传斌、郑纯业、陈俊鹏、蔡智劝、王仁孟等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财物人民币90万元、港币201万元、美元29万元、澳大利亚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23万元的家具一套、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价值人民币6.3648万元、1.8万元的金块各一条。

  14项指控 半数涉及买官卖官

在马伟灵被控的14项犯罪事实里,有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一串涉嫌买官的名单浮出水面(见上表)。另外还有两人为让马伟灵“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支持”,也送了钱财。据指控,2012年,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越送了两条价值为1.8万元及6万余元的金条后,他自己称“感觉马伟灵确实给予了更多支持”;2012年,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和顺送了价值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他认为自己能上任,也必须经过马的应允。

检方的指控还包括两起为他人逃避罪责的案件。一宗是帮枪击案嫌疑人逃避刑罚。2011年10月9日,汕尾发生一起枪击案。公诉机关指控,马伟灵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身为枪击案犯罪嫌疑人的时任汕尾市人大代表蔡智劝逃避刑事处罚,并于2013年年初收受蔡智劝港币130万元。

另一宗是帮助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减轻处罚。2011年11月22日,汕尾市工商银行汕尾市分行在建综合楼工地发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当时省领导批示要求弄清事故原因、控制责任人。郑传广被认为是项目承包者,他是马伟灵的下属兼老乡郑传斌的弟弟。马伟灵收受了郑传斌送的美元16万元,帮助郑传广及另一名责任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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