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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于明年3月根据《基本法》选举特首

2016-04-05 20:11:49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香港将于2017年3月举行特首选举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丁一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5日在立法会透露,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17年3月26日举行。

谭志源:“选(举)管(理委员)会刚刚在4月1号完成了有关选举指引的公众咨询,我们预计选管会将在6月底公布指引。另外,选举事务处也会在这个月(4月)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上汇报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实务安排和宣传计划。选举界别分组委员会选举将在今年12月11号举行。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会在明年3月26号举行。”

据报道,香港2016年和2017年将会面临两项重大选举活动。2016年9月4日将举行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包括间接选举的功能组别35席和直接选举的35席,总共70个席位面临投票。而2017年举行的特首选举,由于政制改革方案在2015年遭到否决,因此将会维持原有选举方法,即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投票选出。根据《基本法》,特首参选人需要满足中国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周岁以及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这五个条件。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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