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青岛一检察官卷入多场官司获刑 政府部门或介入案件(3)

2016-04-02 10:45:0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就城阳区向商河法院发函问题,城阳区政府办公室回复新京报记者,“因时间久远,记不清了。”新京报记者致电时任城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城阳区法制办主任田有赫,他说“你问错人了吧。”随后挂了电话。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之所以政府介入高祀君的案子,是因为他在民事案件中追加了青岛安邦,要求青岛安邦负连带责任。”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2006年9月8日的资产重组协议书显示,中国化工集团油气开发中心采用承债的方式与广源发公司所属的包括蓬莱沥青在内的五家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共同成立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城阳区政府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公章。

协议书显示,中国化工集团油气中心对广源发五家企业的约6.9亿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拥有新成立的青岛安邦百分之六十七的股权。广源发公司所属五家企业以33万元的投资和约3.7亿元的净资产合计拥有青岛安邦百分之三十三的股权。

据广源发一位前高层透露,在2001年到2004年几年间,广源发的银行贷款从几千万元增加到21亿元。2004年底,很多银行贷款到期,广源发无力偿还陷入危机,而这次重组,中国化工集团油气中心为广源发贷款提供担保,解决了危机,而广源发五家企业几乎成了空壳,根本没有偿还债务能力。

“本来广源发就没有钱了,如果像银行和高祀君这样的债主们上门,找谁要?债主来了,不但广源发要破产,青岛安邦也会很有压力。”上述高管称。

“高祀君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追加了青岛安邦的责任,这会让青岛安邦很紧张,高祀君赢了,债主和银行都跑来青岛安邦要钱,你要知道,青岛安邦是政府牵线成立的。这肯定会带来社会稳定的问题,而这是政府不愿看到的。”青岛一位律师称。

对于资产重组一事,新京报记者联系了广源发集团董事长胡凉伦,他表示这些问题由自己的律师回应。一位刘姓律师则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

“妨害作证罪”

2010年4月15日,青岛公安局城阳分局以涉嫌“诈骗”对高祀君刑事拘留。理由还是高祀君“诈骗”广源发的工程款。

2010年5月19日,关押三十五天的高祀君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五个月以后,2010年10月26日,高祀君被城阳公安分局以“妨害作证罪”逮捕。

2011年7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高祀君涉嫌“妨害作证罪”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诉称,高祀君在与广源发集团民事案诉讼期间,指使青岛价信工程造价公司工程师孙建生做出错误的工程款鉴定报告,致使山东省高院据此终审判决青岛广源发集团给付青岛金玖源公司工程款中多计入一百多万元机械费。

“我没罪,所以不接受这样的指控,我也不知道抓我判我,算不算他们说的动用一切手段对付我。”高祀君告诉新京报记者。

2011年8月8日、10月25日,高祀君“妨害作证罪”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

据参加庭审的一位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高祀君在法庭上拒不认罪,表现甚至有些狂傲。

2012年3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诉,城阳区人民法院当天做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诉。

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高祀君此时却做出了一个令他的律师都费解的事情。高祀君委托律师向青岛中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城阳区法院的刑事裁定书。

“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别人撤诉,他却咬着别人不放,非让别人判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