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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律师致信国务院 吁速对疫苗案采取补救措施(1)

2016-03-29 17:14:11  财新网    参与评论()人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在广东执业的律师王胜生是一位母亲,在家哺乳尚未满岁的婴儿。她的孩子正按国家计划免疫的要求接种疫苗,其中包括二类的自费疫苗。王胜生本人也曾在近年内接种过自费乙肝疫苗。山东疫苗非法经营案被媒体曝光后,她才惊觉,“原来疫苗有这么多风险,我都不知道”。

据官方消息,目前,国务院已批准组织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部门联合调查组和工作督查组,并坦言“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本案已经“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王胜生花了几个晚上,在孩子入睡后,找资料、写文章,试图向政府提出可行的建议,以保护公民在疫苗接种方面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2016年3月29日,包括王胜生在内的13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在疫苗犯罪案中保护公民知情权和受救济权的要求》(下称联名信)。联名信中,这批律师提出了多数公民在疫苗案爆发后产生的疑问——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接种了问题疫苗?怎么检测疫苗是否有效、如何补种、费用谁担?为何接种前未被告知相关风险?为何五年来监测系统未能起到预警作用?对于已有的疫苗伤害,该如何救济?

涉案的庞某卫在5年之中,非法低价购进、销售存在过期和变质风险的疫苗超过200万支,并在缺乏冷链的条件下,售往全国各地。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祸及24省。

但包括世卫组织在内的许多专业机构都出面安抚民心,强调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应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但这批未保冷疫苗最大的风险,即丧失本应具有的防疫功能,将大量接种者暴露在病毒的伤害之下。

这也是王胜生最担心的,她不知道孩子和自己曾经接种的疫苗是否失效,是否需要补种。

由此,联名信中建议有关部门,立即公布庞氏母女两次涉案里已侦查到的购入问题疫苗的接种单位名单,并根据侦查进展及时更新名单;并在此范围内,尽快进行接种有效性检查和对接种无效者“补种”。

由于还存在大量未被追踪到的问题疫苗,联名信建议,政府应对上述范围外,自愿进行相关检查的公民提供信息支持和一定补助。

此外,联名信呼吁,“庞氏疫苗犯罪案接下来侦查直至宣判,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都要全程向公众公开”。食药监局、卫计委、公安部应“就本部门发现的问题或困难做详细报告,就接下来的预防和救济部署做详细阐述”。

直到媒体曝光,王胜生才知道,自己和孩子都暴露在疫苗的风险之下。而依据法律,这些风险需在接种疫苗前,由施种方履行告知义务。

王胜生回忆起,当她带孩子去接种疫苗时,“接种机构多强烈推荐收费的二类疫苗,给出理由有:发放的免费疫苗根本不够;没有(或暂时没有)免费的疫苗、只有收费的疫苗;有些甚至说只有进口的;全部都说收费的疫苗质量比免费的好,且副作用小”,“但都不说副作用是什么”,王胜生说,在她接受疫苗接种过程中,“基本疫苗风险都没口头或公告栏告知过”,她也从未亲自签过知情同意书。

常年从事医疗纠纷诉讼的律师卓小勤表示,一般而言,产品的说明义务在于疫苗生产厂家。但由于生产厂家并不直接面对接种人群,因此只要正确制作产品说明书,不隐瞒相关风险,就可以免责。而接种疫苗属于医疗行为,疫苗生产厂家将接种风险告知医院后,执行疫苗接种的医师,还需要和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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