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揭秘二类疫苗灰色利益链:20元采购可卖至上百元(1)

2016-03-24 00:24:36  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评论()人

揭秘二类疫苗“灰色”利益链

中国疾病控制系统存在的空白与监管真空,开始暴露出向下沉积与隐匿的风险

王蔚佳马晓华

[“对于二类疫苗,每个省份的政策不同,但多数还是以疾控系统为主要中转站,企业会把疫苗通过代理商销售给疾控部门,再分发到各级疾控系统,最终抵达接种点,但是这个传递过程中,每层的价格都不同,比如上一级疾控部门以每支20元采购的疫苗,会以6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一级,而下一级单位会再以100多元价格卖给接种者。但是二类疫苗可以不走疾控系统,也可以买其他机构的疫苗,于是就出现了疫苗销售公司、代表等,窜货就会出现。同样的疫苗,他们只要30元一支,接种点当然要这支加价空间更大的疫苗。”]

逐利成为很多行业安全事件爆发的最终原因,疫苗领域也是如此,影响疫苗安全的逐利行为一直在暗中持续。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要求把控疫苗安全所涉及的环节,从生产的批签发到销售环节的资质认证,以及疫苗的追溯体系电子监管码,乃至于终端接种点的告知签字,暴露在利益之下的疫苗安全仍时时受到威胁。

这其中,中国疾病控制系统存在的空白与监管真空,开始暴露出向下沉积与隐匿的风险。

  自费疫苗的“生意”

为了更好地维护生命健康,国家出台了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幸运地被国家统一招标和统一配送,且免费接种之后,没有人再偷窥它的利益。但是二类疫苗俨然已经成为商品,除了它所携带的预防疾病的使命之外,它已经被推向了市场。

根据我国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监管规定,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其中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品种作为一类疫苗,全部由接种单位上报接种计划,国家统一免费分配发放;需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则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

作为高风险特殊药品管理的疫苗,目前在我国实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从事疫苗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各级疾控部门等接种单位,在政策壁垒内构成了疫苗产业的共同生态。

而自由定价的二类疫苗,顺理成章地成了这一产业内最大的生意。

一支二类疫苗正常的流通方式是生产厂家→经销商→省疾控→市疾控→县疾控→接种点。这个过程中层层加价,空间巨大,即使疾控系统内流动也要加价。巨大的空间是疫苗贩子赚钱的基础。一翻几倍的利益空间,让二类疫苗养活了很多环节的人。

“在SARS之前,一般基层疾控体系基本没有政府支持,都是靠自己找饭吃,很多人都自己找买卖做,甚至卖煤球炉子。”一位卫生系统的人士表示。

正是长期这种自食其力的生存习惯,导致了倒卖低价近效期疫苗的出现,也造就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对于二类疫苗,每个省份的政策不同,但多数还是以疾控系统为主要中转站,企业会把疫苗通过代理商销售给疾控部门,再分发到各级疾控系统,最终抵达接种点,但是这个传递过程中,每层的价格都不同,比如上一级疾控部门以每支20元采购的疫苗,会以6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一级,而下一级单位会再以100多元价格卖给接种者。但是二类疫苗可以不走疾控系统,也可以买其他机构的疫苗,于是就出现了疫苗销售公司、代表等,窜货就会出现。同样的疫苗,他们只要30元一支,接种点当然要这支加价空间更大的疫苗。”一位基层食药监部门的人士表示。

“每个企业对于二类疫苗都有自己的销售途径,有的企业拥有自己的销售队伍,有的企业是经过代理商模式进行销售,然后总代理商再往下继续分级。但是二类疫苗多数还是以销售到疾控部门为主,不针对医疗机构的接种点,因为配送比较麻烦。二类疫苗进入疾控部门之后,由疾控部门再往下分发。但是由于二类疫苗属于自愿接种,数量就很难控制,疫苗很容易出现近效期疫苗,一旦出现这样的疫苗,为了处理库存,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疾控部门都会出现大甩卖的情况,这些甩卖的疫苗很多都流向了个人代理那里,然后再以比较低的价格进入接种点。”一位疫苗生产企业的人士表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