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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秀任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03-21 12:14:2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刘国秀任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国秀

人民网沈阳3月21日电(汤龙)本网从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获悉:任命刘国秀同志为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国秀简历

1977年08月至1983年05月,岫岩满族自治县雅河乡团委书记、秘书、财政助理、武装助理;

1983年05月至1986年08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雅河派出所所长;

1986年08月至1988年09月,辽宁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09月至1991年10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刑警队队长、政治处主任;

1991年10月至1995年09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保密局局长;

1995年09月至1997年11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年11月至2001年03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其间:1998年10月至2000年0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年03月至2002年01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2年01月至2003年08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2000年09月至2003年06月在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3年08月至2008年04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委书记;

2008年04月至2008年11月,本溪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本溪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本溪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本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本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本溪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责任编辑:赵逸 CN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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