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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2016年第一周查处131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

2016-01-07 09:23:45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桦甸市红石镇抽水洞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长仁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5日,桦甸市红石镇抽水洞村监委会主任刘长仁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15年9月1日,红石镇纪委给予刘长仁党内警告处分。

2.东丰县那丹伯镇土地所所长马金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3日17点20分左右,马金有驾驶土地所某品牌棕色面包车到位于猴石镇猴石村二组的亲戚家,20点20分左右返回东丰县,把车停放在东丰县时代嘉园小区院内。2015年2月5日,东丰县纪委给予马金有党内警告处分。

3.靖宇县司法局司机郭学青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29日上午,靖宇县司法局司机郭学青,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回到自己家中,随后开车前往亲戚家,再次驾车回家后,将车停放在自家附近,直至下午驾车返回单位。2015年10月10日,靖宇县纪委给予郭学青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在休假期间,指派单位司机郝某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自己办私事。2015年11月,崔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甘南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卢洪斌多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问题。甘南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卢洪斌,先后4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2015年10月,卢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会计孟祥军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5年7月31日,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会计孟祥军,在兴凯镇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学子宴”,共摆设宴席41桌,并收受礼金。2015年9月,孟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七台河日报社违规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七台河日报社以报纸代办费、工作人员补助等名义违规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15年6月,七台河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廉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问题。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吴斌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等问题。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黄少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违规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等问题。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节日补助和其他额外开支。许卫星、蔡慧宏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问题。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钱永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利用负责办理单位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所赠现金合计6573元。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公款报销吃喝费用及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两次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共计4598.36元,并用公款2460元购买土特产送礼。沈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7月,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利用分管学校行政与财务的职务便利,接受学校综合楼工程建设监理与施工企业负责人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何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8.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借用所属企业车辆供局机关长期使用问题。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从所属运输企业借用6辆轿车供县交通运输局机关长期使用。孙西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违规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等问题。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借口集体研究,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共计7.65万元,其中,王乃高领取2.53万元,孙美荣领取2.68万元。王乃高、孙美荣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党委书记苗红亚、原院长岑岗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党委书记苗红亚、原院长岑岗,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苗红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岑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违反规定收受他人送予的礼金。虞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上交违纪所得。

3.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利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利佳,违反规定使用公款进行吃喝活动。毛利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被责令承担聚餐费用。

4.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主任陈半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主任陈半雨,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陈半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卫星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卫星,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柴卫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6.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毛旭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及违规公款消费问题。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毛旭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公款消费。毛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清退收回。(浙江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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