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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反腐风暴中“高校独董”密集辞职(2)

2015-12-22 09:48:41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高校独董的门生遍布各行各业,而这在中小城市意味着诸多资源福利,这使他们成为稀缺资源。去年曾有统计指出,浙江上市公司独董人数高达582人,61人出自浙江大学,31人出自浙江财经学院,21人出自浙江工商大学,3所高校堪称浙股董事会的“定海神针”。

有多少高校独董违规兼职?

此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两位教授被抓典型,是教育部通报的3所高校4起违纪典型案例中的两起,所动用的惩处手段更是堪称严厉。

根据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董期间取酬人民币126.6万元,其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也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董期间取酬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除了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兼职所得外,刘亚被免职,汤谷良则被降职。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次对高校独董的监管风暴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结合中组部2013年发布的“18号文”清理违规兼任独董的高校教师队伍,二是对兼任过多、违反相关规定的独董进行约束。

“教育反腐的传统重点是在于招生、基建等方面,其实多数兼任独立董事的教授本身也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背景,但原先对教育系统这方面的监管执行得并不是很严格。”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对记者坦言。

按照中央纪委法规室最新的解答,“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三类:一是党政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二是大型、特大型国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企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三是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是副处级。据组织部门人士介绍,高校的校领导大多数是厅级,也有少部分是副部级,党群行政部门和院系的负责人大多为处级,都属于规范兼职的范畴,许多兼任独董的教授面临着二选一的抉择。

监管的另一条红线在于证监会曾明确规定,一人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但据Wind资讯不完全统计,在近9000个A股上市公司独董职位中,有1824位独董在3家以上上市公司任职,933位在5家以上任职,更有6人身兼8家上市公司独董职务。高校独董有多少违规兼职的情况仍待调查。

格外冷峻的监管“脸色”,以及两个活生生的前车之鉴,令不少“学而优则商”的独董暗自惊心。11月初,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高校遵照执行中组部“18号文”等文件要求。来自上市公司富奥股份(000030.SZ)的信息显示: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董。

伴随《通知》的层层传达,多数学校被要求在11月份将情况上报,这成为11月中旬开始的高校独董辞职潮最直接的导火索。

记者注意到,平均每天有四五家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势头不逊于当年沸沸扬扬的官员独董闪辞潮。12月2日晚,三峡水利(600116.SH)、钱江水利(600283.SH)、富奥股份、常宝股份(002478.SZ)、*ST广夏(00055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独董辞职的公告,而这些辞职独董均供职于国内高校。其中,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晓一肩挑三峡水利、钱江水利、富奥股份3家公司的独董之职,如今果断“裸辞”,从独董圈净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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