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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车主被罚2万 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4)

2015-03-17 09:46:1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北青报:现在陆续有很多学者专家法律人士站出来呼吁,希望将“专车服务”纳入到出租车服务中,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专车服务进行规范,并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你怎么看?

陈超:很高兴。毕竟交通出行关系到每个人,谁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我觉得我应该发言。

北青报:那你这次起诉,是以什么样的角色呢?

陈超:双重身份,既是车主,也是用户。作为用户,是因为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作为专车车主,我觉得两万元罚款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对一个新生事物不做分析,政策跟不上,那么矛盾会越来越多。

北青报:你觉得这样的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调整?

陈超:年前,交通运输部有过表态,对各类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不同模式和发展方向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理清管理思路,划清管理边界,跟踪研究并适时出台规范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我觉得挺好的。另外,广东省人大代表张丽杰专门对专车提出建议,就是加强制度建设,立法监管互联网专车市场,两者和平相处,我很认同。不能说,专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就是出租车的死对头,那太狭隘了,市场也不会允许的。

北青报:你期待你的官司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陈超:我说了,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撞击,我只是站出来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改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你觉得好用有助于你,你就应该为其争取存在以及合法的可能,这是太正常的事情了。很多人都站出来发声了,愿景也许就实现了,跟我的一样简单而朴素,人人有车打,人人都方便,人人都心安。

文并图/本报记者 王晓芳

(责任编辑:易成晨 CN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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