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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家属重签原代理律师 赴山东高院申请阅卷(3)

2014-12-22 07:20:51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聂树斌

聂树斌

    母亲的坚持

     从被害人家属处求得判决书

    2005年3月份,熬过10年光阴,低着头做人的张焕枝在得知王书金的名字之后,感到压在心上的石头一下轻了很多。

    看到张焕枝心情有所改善,村里人这才敢当面和她提起聂树斌可能是“冤枉的”。正是这三个字,10年的忍耐化为申诉的动力,张焕枝开始踏上漫长的申诉之路,她一次次上访,辗转于各级公检法机关,试图通过一点点的努力推动案件“翻转”。

    王书金的出现,让张焕枝既恨又欢喜。她认为,王书金犯下的罪、孽先一步让聂树斌承担了;而自认“真凶”的王书金,又给她带来“翻案”的希冀。

    前两年,由于没有聂树斌的死刑判决书,张焕枝每次都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无判决书不接受申诉立案”为由拒绝。下聂庄村50余名村民陪同张焕枝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索要判决书,河北高院终作出答复:判决书不能给,理由在于,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判决书必须送达被告人近亲属,但“聂树斌案”是在此前审判,“可给可不给”。

    这一次,张焕枝被彻底激怒,“既然可给可不给,为何不给!”无奈,张焕枝只有一条路可走-请求当时收到判决书的受害者家属。但她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2007年,在好心人帮助下,被害女子康某家终于同意提供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寄给了张焕枝。

    叫天不应地不灵的张焕枝心里再次燃起希望,申诉也终得立案。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函告张焕枝,聂树斌案申诉材料已经交由河北省高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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