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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探聂海芬涉错案追责 宣布调查后半年无消息(5)

2014-12-20 11:40:3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电话采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永生:

    第一个就是对错案追究责任的这个机关级别太低,而且实践当中大多数都是由以前这个办错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的公检法机关来办理,另外还一个就是心理方面的原因,这个公安司法人员最初都是处于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这样一种心理动机,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所以对于这个办错案子这个公检法机关有一些人是抱有同情心理的。

    解说:

    陈永生教授在一篇名为《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视》的论文中,分析了20起在2005年左右重审的案子,其中后续的追责情况都不容乐观,很多也没有信息公开。

    陈永生:

    第一个就是很多案子没有追责。第二个就是有些案子虽然追责了,但是最终判刑很轻,很多都判了缓刑,即便是判刑的,期限也很短。

    解说: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但是现实中,对冤错案全面追责,却仍然不易。

    陈永生:

    冤案追责的情况也是应该公开的。因为你前面的办错案件已经严重损坏这个公安司法机关的威信,你现在在追责的问题上如果遮遮掩掩的,又进一步损害你公安司法机关的这种威信。

    解说:

    今天,有评论指出,为让民众更好地监督究责的进展,及时有效的程序公开和信息公开是前提。还有评论指出,在刑事司法中,冤案得到平反后,如果造成冤错案件的病灶不除,冤案就会“自我复制”。

    白岩松:

    其实对于制作的错案的人员这种进行相关追责,也要防止成为新的错案,我想这应该是我们更多的人在目前的这种法律环境下达成的一种共识。在这其中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恐怕公开也是非常重要一个因素。

    我们来看过去几年涉及到的错案在纠错追责的过程中,赵作海案的确是由5人获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参与刑讯逼供的6个警察。但是浙江的叔侄案进行了内部追责,具体情况不知道,然后萧山的5个青年抢劫杀人案,具体情况不知道,然后佘祥林杀人案已经启动了追责,但具体情况也不详。接下来还是要连线田主任,田主任您怎么看待追责的过程中,公开这一点?

    田文昌:

    我想这一点是特别重要,值得非常强调的问题,公开性应当说是公正性的重要保障之一,没有公开性,公正性既得不到保障又得不到验证,没法体现出它的公正性来,所以说无论是追责也好,还是今后的审判活动也好,都应当特别强调公开性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到了目前为止,我们现在的司法申报活动当中,还有很多时候,很多地方经常是没有体现出公开性,有些案件的审判甚至是神神秘秘,如临大敌,连旁听的人数都要限制,连家属的旁听都要严格限制,这种现象是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的。

    白岩松:

    嗯,田主任另外有一点其实是非常现实的情况,过去我们有很多的错案,但是错案的纠错的过程中,毕竟是这几年才逐渐的来到我们现实生活当中,而且速度在加快,这也就意味着在纠错的过程中的追责并没有一个成熟的经验,您觉得在这个领域我们还需要完善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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